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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2006-09-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苏晓云 我有话说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和确立,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中国人民长期探索和奋斗的成果,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政治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一大创造。江泽民关于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衡量标准的论述,关于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

内涵的揭示,关于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对我国政党制度特点优势和衡量标准的新概括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政党产生于近代。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中国人民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探索。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同我国各民主党派一起,创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磨练,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成为中国政治发展道路中的重要内容。

关于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江泽民同志作了高度而科学的概括:“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144页;以下只注卷数和页码)江泽民同志阐明我国政党制度显著特征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说明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居于领导地位,这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最本质的特点。它将我国的政党制度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多党制”、“一党制”从根本上区别开来,指明了我国政党制度正确的发展方向。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持多党合作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使各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的团结合作中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也才能同心协力地把共同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可以说,在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亲密合作,为共同的目标团结奋斗,是我国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二是表明了我国的各民主党派都是与共产党一起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是因为我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半个多世纪中,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切实发挥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在政党关系的定位上,是一种“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合作、友好关系。这种友好关系既有利于实现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精诚团结、合作共事,集中力量办大事,减少因缺乏监督机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失误;也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相互攻讦造成的政治动荡等种种弊端。因此,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

衡量政党制度的标准问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江泽民同志根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结合当代世界和中国政党政治的实际,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第一次系统、完整地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指出:“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体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3卷第144页)。这一标准的提出,为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优越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消除了人们关于我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疑虑和困惑,澄清了模糊认识,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作用。对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内涵的新揭示

我国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是由其政治联盟的性质决定的,其内涵也随着民主党派的历史进步不断发展变化。在新形势下,党内外有的同志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有人片面强调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把民主党派作为共产党的延伸,在实际工作中按共产党的标准要求民主党派;有人片面强调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把民主党派当作落后组织加以限制和防范。针对这种情况,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阐述了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科学内涵,指出:“在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历史进程中,各民主党派作为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一直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在新的历史时期也是这样。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是与他们积极参加我们党领导的建立新中国和建设新中国,实现中国的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历史伟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阶段,这种进步性集中体现在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的责任。民主党派具有的这种进步性和广泛性,就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们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础”(第3卷第145页)。

江泽民的上述阐述,为我们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决定了民主党派与共产党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决定了他们能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与共产党一起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决定了在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必要性。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因为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更多地反映和代表着他们所联系的那部分阶层和群体的具体利益和要求。通过团结民主党派,可以联合和团结更多的社会力量,实现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主张,这是多党合作的可行性。

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统一体,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也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否认了进步性,多党合作就缺乏坚实的基础;否认了广泛性,民主党派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江泽民对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内涵的深刻揭示,为我们全面认识我国政党之间的辩证关系,正确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正确处理执政党和参政党在合作中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是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创新和发展。对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新要求

1997年12月23日,江泽民同志在与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几十年团结合作的历史经验,提出在我国多党合作中必须实行“四个坚持”的方针。其中第四个方针是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个方针要求全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协商,集思广益,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努力创造条件,使各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没有监督,听不到不同声音,就会产生懈怠,就难以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就跳不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同来自基层群众的群众监督和来自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监督一起,构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它不同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法律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能够使我们党听到不同的声音,能够起到其他监督方式起不到的作用,能够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对此,江泽民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指出:“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其基本方式是提意见作批评。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主要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主监督作用的大小直接反映着民主的程度。因此,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必须广开言路,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营造畅所欲言的环境。把广纳群言、以受众益作为座右铭,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克服那种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办,办而不实的现象。当然,同时也要看到,民主党派在同共产党合作中,同样需要接受共产党的监督。这是因为,民主党派是联盟性质的政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在巩固和发展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也需要来自共产党的帮助和监督。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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