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的二次污染曾是困扰沈阳市多年的污染因素。如今粉煤灰已经被用于生产空心砖、砌块或其他新型建筑材料和熔渣剂、水泥等产品。近两年,沈阳市已拥有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建筑砌块和空心砖的生产线4条,10万平方米彩色地面砖生产线两条、100万片彩瓦生产线1条,10万立方米熔渣剂生产线1条,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
作为国家“一五”时期重点建设起来的老工业基地,沈阳市拥有大量粗放型生产的大中型企业,也正是这些企业的存在使沈阳工业具有了原材料及能耗投入多、产出少、消耗高,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特点,一些倒闭、停产和重组的企业还积存大量的固体废物遗留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沈阳市于2000年初开始建立系统的监管体系,有效地防止了危险废物的流通。近年来,为完善危险废物的监管体系,沈阳市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实际情况,颁布、实施了《沈阳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规定;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固体废物动态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审批制度、危险废物定点经营许可证制度等,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程序,今年还特别落实实施了危险废物标识制度及上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加强了危险废物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其中,以申报登记为基础,以解决危险废物遗留问题为突破口,以控制废物去向为手段,实行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出台实施了管理办法、规定20多项,五大固废处置利用工程全面启动,一大批危险废物得到了集中利用和处置。
“如果说单纯的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只能在某一程度上减缓其危害,那么能否真正消灭这一污染隐患则是我们更为关注的实际问题。因此,我们在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上,更注重抓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沈阳市环保局固废处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沈阳市早在2000年便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全国第一座国际先进工艺的危险废物填埋场,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年,设计运行时限为12年。2004年6月,年处理能力为8000吨的危险废物焚烧厂在沈阳建成并投入使用,用于焚烧多氯联苯及其他危险废物。此外,沈阳市还有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酸、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和处置定点企业20多家。这些硬件设施的建设,对消除危险废物污染隐患,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沈阳市不可缺少的环境基础设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