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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2006-09-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九月长沙,秋风送爽。为隆重纪念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五周年,在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之际,中宣部宣教局、中国伦理学会、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长沙市委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部委和地方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企业农村和科技文体代表齐聚一堂,围绕“社会主义
荣辱观与公民道德建设”主题,总结交流经验,讨论研究新形势下深化公民道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达成了广泛共识。

党中央印发《纲要》五年来,公民道德建设内容逐步深化,形式不断丰富,影响日益扩大,呈现出扎实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道德规范深入人心,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大弘扬,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普遍高涨,社会道德风尚发生可喜变化,热爱祖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科学文明、团结互助成为人们精神风貌的主流。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公民道德建设形成新的热潮,创造出许多新经验好做法,为进一步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需要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需要不断增强公民道德素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时代的呼唤、事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个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扎实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要把“八荣八耻”作为主线,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要着眼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积极培育和谐文化,在全民族树立共同理想,在全社会倡导和谐精神,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要坚持知行统一的基本原则,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实践活动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学习典型抓起,把道德观念和道德要求内化为人们的自身修养,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积极推动道德建设内容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创新中增强活力,在改进中提高水平。

和谐社会,是人们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道德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加强道德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既是我们庄严的承诺,也是我们沉甸甸的责任。公民道德、人人共建,道德成果、人人共享。不论男女老少,不论职位高低,每一个公民都是道德建设的主体,都能以不同方式、从不同方面为道德建设添砖加瓦、献计出力;每一个公民都是道德建设的能动力量,都要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倡导者、良好社会风尚的推动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能够不断开创新局面,我们的国家将更加繁荣,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人们的生活将更加美好。(新华社长沙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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