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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历史经验 加强灾害史研究

2006-09-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从古到今,自然灾害一直与人类同行。在历史上,中国由于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海陆兼备,受季风影响强烈,山地面积广大,地质新构造运动活跃,因而成为世界上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强度大的国家之一。但中华民族正是在同灾荒的顽强抗争中创造了繁荣的封建经济和中华文化,增强了民族凝聚力。这里

,既包括广大劳动人民所作出的巨大牺牲和卓越贡献,也包括历代封建国家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作出的努力。虽然这些应对之策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的局限性,而且其中既有成功的应对,也有失败的措置,但站在时代的高度,科学地总结历史上防灾救灾的经验教训,应当说对我们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主持人:

危兆盖(本报记者)

特邀嘉宾:

陈高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历史所研究员)

赫治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

张建民(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方志远(江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学院教授)

陈高华赫治清张建民方志远

一、历代自然灾害的概况和特点

主持人:在上中学历史课的时候,我就有一个感觉,好像蝗灾与旱灾是引起社会动荡的火种,如明末农民起义就是如此。而最近十余年来,给人们印象最深的自然灾害恐怕是水灾和海啸了。我想问问,中国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哪些,是个什么样子?

张建民:从各方面的历史资料看,中国古代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水灾(包括洪灾和渍涝)、旱灾、病虫灾、地震灾、火山灾、低温灾(包括冰雹、雪灾、霜冻、寒潮)、风灾(包括大风、干热风、龙卷风、热带气旋、沙尘暴)、海啸灾、风暴潮灾、崩塌灾、泥石流灾、水土流失、盐碱化、瘟疫、滑坡、火灾、沙漠化等。这些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乃至整个人类社会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难以统计,带给人类的精神影响更无法估量。也可以这样说,传统农业的发展变化,完全是在与自然灾害的不断抗争中进行的。

 

宋代报灾诉状

赫治清:前人对历史上的自然灾害做过很多统计,如西人马龙格(D・H・Mallong)、何西(A・Hosie),前辈中国学者竺可桢、陈达、邓云特、李四光、陈高?、李善邦、顾功叙、邹树文、王嘉荫、傅筑夫、徐近之、陈振汉等,分别在不同的时段上对中国历史上的水灾、旱灾、地震、蝗灾及其他自然灾害进行过相应的统计或量化研究。据竺可桢统计,自公元1世纪至19世纪(西汉至清),中国各省区共发生水灾1349次,其中发生100次以上的省区为河南、直隶、江苏、山东、安徽等。最多的朝代为清朝,669次。同时期中国发生旱灾的次数为1669次,发生100次以上的省区有河南、直隶、浙江、江苏、山西等。明朝和清朝都超过了300次。据邓云特统计,自公元前1766年至公元1937年,中国共发生各种灾荒5258次,其中水灾1058次,旱灾1074次,蝗灾482次。近年又有不少研究单位和学者做出新的统计。虽然各种统计结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而且不尽完善,但都表明,在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曾频繁发生,且危害严重。

陈高华:由于自然灾害本身的复杂性,加上不同时期不同人物对成灾标准的定性不同,再加上历史上行政区划的分合变动和研究者对文献记载的取舍原则有异等因素,我认为要对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作出精确的统计几乎是没有可能的。而且覆盖空间越大、时间越长的统计,影响统计结果准确程度的因素也越多,影响的程度也就越大。所以,对历史上自然灾害的统计,我们不可迷信。但又必须看到,这类统计对我们估算、研究历史上自然灾害的大致趋势有重要的意义。

方志远:中国古代的自然灾害虽然发生频繁,为害严重,但发生在时间上的频次和空间上的分布并不均匀。从已有的研究可以看出,在中国历史上,至少出现过夏禹灾害群发期(公元前2000年前后)、两汉灾害群发期(公元前200年至公元200年)、明清灾害群发期(1500年至1800年)、清末灾害群发期等四个灾害群发期。而从灾种来看,则以水、旱灾害比例为最高。譬如,按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的统计,在截至清末的5181次自然灾害(包括水、旱、蝗、雹、风、疫、地震、霜雪、歉饥等)中,水灾为1034次,旱灾为1060次,两项合计占总数的40%以上,远远高出其他灾种;若加上与水、旱灾直接相关的蝗、霜、雪、冰雹等灾,比例会更高。而从自然灾害对社会生产、生活的破坏方面看,水灾、旱灾、蝗灾等灾种不仅发生频繁、次数多,而且成灾规模大,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也最大。

主持人:衡之历史,中国古代的自然灾害是不是既有天灾也有人祸的因素呢?

陈高华:人类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自地球上有了人类之后,所谓的自然灾害,就或多或少与人类相关,而且随着人类历史的向前发展,这种相关性也变得越来越大。常说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考之历史,农业的出现及其发展就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灾害的形成、蔓延以及灾种的增多、灾害性质的加重有很大关系。

张建民:从农业产生的背景看,人口的剧增、生态环境的变化是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正是这两个因素的变化,对采集――渔猎时代的人类生存造成了危机。一方面是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是自然资源因消耗、破坏而相对短缺,采猎的难度日益增加,造成食物匮乏。这种日益严重的生存压力,很快促使人类在利用已有工具、技术的基础上,寻求新的向自然界索取衣食的形式。原始农业就应运而生了。农业起源后,有一个量(主要是农耕范围的扩大和耕地面积的增加等)的扩张过程,也有一个程度、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在人口不断增长的前提下,土地扩张成为农业增长的基本源泉。不断扩张农耕的结果,是农业在地球上的覆盖面越来越高,农耕经济的密度亦愈益增大。但地球上的自然条件有着各种各样的差别,不同的区域之间如此,同一区域内亦如此。受先易后难规律的支配,与农耕区域的扩大、土地垦殖程度提高过程相伴随的是人类对土地择优程度的下降,自然界的制约因素明显增加,自然灾害的发生机率也随之增加。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越垦越高,林愈伐愈深。山愈高、林愈深,生态系统的平衡越脆弱,农业灾害就越增加。而这种灾害,既是人祸,也是天灾,两者是联系在一起的。

赫治清:越到传统农业时代后期,在自然灾害的致灾因素中,人为或社会的因素就越来越多,影响的程度越来越高。农业生产,说到底是人类直接利用土壤、水分、太阳能(光、热)等自然条件,通过自己的劳动进行的一种生产活动,其实质即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其结果是人类在获取生产生活资料的同时,也消耗相关的自然要素,给自然界带来不同程度、表现各异的影响。自然灾害中的人为致灾因素主要即来自这一过程。概而言之,传统农业时代由人类活动引起或加剧的自然界变化,尤其与致灾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森林植被的破坏;二是水土流失;三是大规模围湖造田导致河湖水面积萎缩;四是干旱区土地沙漠化。

方志远: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在“天灾”发生后,“人祸”随之,造成灾上加灾。这里所谓“人祸”,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府的决策失误或因大兴土木而导致自然生态的破坏;二是吏治腐败,具体表现在报灾、勘灾、赈灾、安抚、仓储、水利诸环节中;三是灾荒发生时商人的囤积居奇和富户的见利忘义;四是反政府势力趁着灾荒发生时的火中取栗并引发战争。而在这四因素中,最为民众所痛恨也最容易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导致政权颠覆的,莫过于腐败。官员们平日养尊处优,厉民肥己,忽视水利、仓储等防范措施。灾情发生时,或者有灾不报、大灾报小灾,或者未成灾虚报、小灾报大灾。前者多是为了个人的考绩,后者则是为了减免地方税收并争取中央放粮。这其中,更多的是不法官吏借赈灾之机中饱私囊。虽然历代中央政府对于贪冒赈灾钱粮的案件处置极严,但还是挡不住黑心官员的人欲横流,因而古人就常常将“天灾”与“人祸”并称。

主持人: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天灾”与“人祸”的这种伴生关系,是不是更加降低了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灾引起大荒,而官员的腐败又等于火上加油,助纣为虐,从而使“灾荒”与“逃荒”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更加苦不堪言。

赫治清:饥荒的实质是以粮食生产崩溃、供应匮乏为核心的社会性灾难,它是传统农业时代自然灾害在发生后给人类造成危害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相对于近现代农业时期而言,传统农业时代的人类因为对自然灾害的直接防卫能力比较弱,一旦遭灾,导致农作物被毁或歉收,饥荒就无以避免,世界各国都如此,中国也不例外。特别是水、旱、蝗灾的发生,往往造成大规模的饥馑,甚者灾民流离失所,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甚至改朝换代。中国古代由于水、旱、蝗灾或饥荒引发的大小规模不等的农民起义不知有多少次,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无法估量的影响。有人统计中国古代发生的13次大规模农民起义中,12次起义爆发的原因中有自然灾害的因素,其中直接削弱甚或推翻了王朝统治的8次,而引发起义的自然灾害则大多为水灾、旱灾和虫灾。当然,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社会动荡,均与各位说及的人祸有关系。

二、历史上的防灾救灾对策

主持人: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由于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危及黎民,也危及历代封建政权的稳定,因而开明贤能的统治者总是要从巩固江山社稷、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出发,始终把荒政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无论荒年丰年,都要细心筹划并实施一系列相应的防灾救灾对策。具体言之,它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备荒之仓

张建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荒政是国之大政。统治者无论贤愚,都不敢拿荒政当儿戏。在防灾方面,采取的对策最突出的有三项:一是兴修水利,治理河患。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就兴修了芍陂、漳水渠、都江堰、郑国渠等一批著名水利工程。秦汉以降,治理河患就是一项国家急务。东汉明帝曾命王景主持治河;北宋政府也曾动用巨大财力治理河患,并提倡植树护堤;元朝工部尚书贾鲁治河,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中国减灾史上留下光辉一页;明朝著名水利专家潘季驯先后四次出任河督,以“束水攻沙”之法治理河患,黄河河道因此基本稳定了200多年;清康熙帝将“三藩”、河务、漕运列为三大政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二是建立气象、灾情、汛情等的监测、奏报制度。历代中央政府都设有观察天文、气象的专门机构,每年刊印颁发包括二十四节气在内的历书,指导农民不误农时。秦朝把上报农作物生长期的雨泽及受灾程度作为一项法令,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汉朝建有“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的制度,以后为历朝所沿袭;到宋代,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报汛制度;明朝开始建立黄河飞马报汛制度,清代沿之;清代还建立了雨雪、收成、粮价奏报制度和晴雨录。每逢雨雪或缺少雨雪,地方官员都要向皇帝报告雨水入土深度、积雪厚度及起讫日期等。清朝通过建立全国各省气象观测及晴雨录与雨雪粮价奏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国天气变化和粮价走势,对预测可能发生的农业气象灾害并采取相应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储粮备荒,建立仓储制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常平仓和义仓。始于汉朝的常平仓,主要设置于各省州县,一直被视为最重要的官仓。其主要功能是丰年平籴,荒年平粜,唐宋以后则逐渐发展为赈粜兼行。义仓起于隋朝,它在政府监督下由民间自行管理。集历代之大成的清代常平仓,组织完备,法律严密,在防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历代封建政府还提倡植树造林,禁止乱伐森林,并推广发展玉米、番薯等抗旱涝的粮食作物,刊印涉及抗旱、保墒、防御低温、病虫害、盐碱化等灾害及治蝗内容的农书。

赫治清:就临灾救助措施而言,主要包括赈济、蠲免、缓征、借贷、转移灾民、拨运粮食、劝奖社会助赈、抚恤安辑等。每当灾情发生后,地方政府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然后进行勘察核实。明清时期,报灾、勘灾形成了一套严格程序,报灾不实或迟延逾限者,要给予不同的处罚。匿灾不报者,更予以严惩,甚至处以极刑。经复查属实的勘灾结果,可作政府蠲免、缓征钱粮的依据。若给予赈济,还要增加审户程序,划分极贫、次贫各个等级。赈济是各级政府为帮助灾民度过眼前难关而无偿发放救济粮款的救灾措施。它主要实施于灾情紧急严重之时。具体形式有发放救济粮款的谷赈、银赈;官府利用赈济钱粮兴办治河、修筑塘堰、海塘等工程的工赈;政府给灾民施粥、发放衣物等的粥赈、布帛赈等。自然灾害严重者,往往造成大量伤亡,以致出现贫民卖儿鬻女、亲人无以安葬的凄凉景象。为此,官府要采取诸如赐葬、发放抚恤金、居养、赎子等等抚恤政策。清乾隆间对各省分别制订详细的抚恤标准,凡是贫而不能自存的灾民,地方政府大多设临时收容所居养,并把平时常设的慈善救济机构如居养院、普济院等动员起来收容灾民。为了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历代官府还以无息或低息形式将粮、钱借贷灾民。除粮、钱外,也包括借贷种子、耕牛等。此外,官府对受灾地区还要实行不同程度的免征、减征及缓征赋役,这就是所谓蠲免与缓征;同时还动员社会力量助赈,明清两代尤其提倡广泛的民间助赈,散粮、散钱、散粥、捐药、捐衣被、赡养入境灾民、出资雇船打救水灾中的被淹者,不拘形式,不论捐输多少、贡献大小,都加以奖励。清代晚期,近代意义上的民间义赈蓬勃兴起发展,其赈济力度,甚至超过官赈。从此,中国传统灾赈制度也开始向近代演变。

三、历史上灾荒与政治的互动

主持人:刚才方教授谈到灾荒引起社会动荡的问题,能否更深一层地谈谈灾荒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方志远:在一些重要的历史时期,当旷日持久的大范围的自然灾害来临之际,政府能否有效地领导人民度过难关,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该政权的延续或颠覆。因为从古代的科学水平、信息传递、救治能力等等而言,在自然灾害发生和中央政府采取救助措施之前,还存在一段相当长的空隙时间;且不说政府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进行救助,即使有这个力量,实施起来也相当困难,更何况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政府并不具备完全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这样,就可能为国家权力之外的其他公共权力提供发挥作用的契机。比如说,宗教的发生或传播、敌对势力的发生与壮大等。而这些,都有可能酿成大规模的民众暴动,使现存社会秩序崩溃。中国历史上一些的著名“农民起义”,如西汉末年绿林赤眉起义、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元朝末年红巾起义、明朝末年张献忠李自成起义等,几乎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或者得以成气候的。

但从另一方面看,自然灾害的来临,也可能成为政府塑造新形象、增强亲和力、提升信任度的契机。明朝永乐时苏松地区年复一年的涝灾以及突如其来的水旱灾害等,不仅对于两浙民众的生活、生产乃至生存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对易代后的永乐政权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其时,夏原吉等人在苏松治水的成功,不仅解决了两浙地区民众的生活、生产及生存问题,而且使得永乐政权在中国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苏浙地区得到认可。而这一地区本来对建文政权一直保留着深厚的感情,对永乐政权则持怀疑甚至敌视的态度。夏原吉的苏松治水,对于永乐政权的重塑形象、对于苏松民众政治态度的转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陈高华:人类一直存有“人定胜天”的愿望,在局部地区甚至有成功的实例,但从整体和根本上看,“人”不能胜“天”,而只能因势利导地用“天”。既然无法“胜天”而只能“顺天”,那么国家和其他公共权力系统所能够做的,就是兴修水利、储备粮食并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而有效的救助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荒政”,它是一项涉及面广、卷入人员多、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问题是历代荒政的实绩往往与中央政府的初衷相违,甚至相差甚远。譬如在惩治腐败极严的洪武时期,仅就《大诰》所载,在报灾和勘灾中因受贿或贪赃而被处罚的官员就达97人,而这时的政权才建立不久并具有高效,其他时期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又如清乾隆时期发生的甘肃合省官员的捏灾冒赈及侵吞监粮案,结果是全省“大小官员通同一气……竟无一人洁己奉公”。此案好在发生在清朝全盛时期,故而没有引起严重后果,若处于中央政府控制机能弱化的王朝后期,类似的事情便足以导致国家动荡生灵涂炭。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王二“首义”,便是因为灾荒之际官府催逼粮饷所致。

张建民:研究表明,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和政府在防灾救灾的过程中,政府大力兴办的荒政的成败及成效的高低,决定性因素既不是国家的财力,甚至也不是天灾本身的严重程度,而是政府能否战胜自身的腐败,能否在对付“天灾”的同时解决“人祸”。解决得好,灾荒与政治就能维持良性互动;反之,就可能招致社会动荡。研究还表明,当吏治腐败之时,灾荒发生与荒政实施的过程,通常就是官员勾结吏员侵吞钱粮的过程,当然,也有可能是政府惩治腐败、大批官员人头落地的过程,还有可能是民众对政府失望而酿成起义的过程。而从制度上看,之所以会有此尴尬,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从来没有真正建立过相对完善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约体系。制度缺位,就使人祸无以避免。

四、大力拓展研究范围,加强海洋和草原灾害史研究

主持人:最后,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国学术界对历史上的自然灾害的研究处在一个什么状态?还有哪些方面研究得比较薄弱,需要加强力量甚至联合攻关的呢?

赫治清:近些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频繁发生的多种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造成了巨大破坏。各国学术界都在加强自然灾害的研究,力图探索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演变的规律,以及减灾免灾的对策。鉴古知今,灾害史的研究也很自然地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我国是一个灾害高发的国家,若对我国灾害史进行科学的总结,必将有益于现实的减灾救灾工作。正是基于这一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启动了“中国历代自然灾害与对策研究”这一重大课题,目前研究进展非常顺利。

 

清末《点石斋画报》刊登的灾荒图

陈高华:我国是一个大陆国家,也是一个海洋国家。就大陆而言,在历史上多数人以农耕为生,也有一部分从事游牧。由于劳动对象的不同,中国古代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生产方式,即农耕、游牧和海洋经营。伴随三种不同劳动对象发生的自然灾害有很大的差别,都需要加以认真的研究。就目前状况来说,与农田有关的自然灾害史研究受到重视,研究成果较多,而与海洋和草原两种劳动对象有关的自然灾害史研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有待加强。一方面,中国也是一个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冰、海雾等多发的国家,这些灾害在历史上时有发生,常常给沿海和海岛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海洋渔业、沿海农业和制盐业、航运业造成巨大破坏。目前,海洋灾害史的研究已开始引起学术界的重视,自然科学史界的学者在这方面有很好的贡献。厦门大学杨国桢教授倡导的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将海洋灾害研究作为方向之一,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学术界对草原灾害的认识与研究还很滞后。事实上,草原灾荒是导致游牧帝国衰落的重要因素。公元前68年,“天大雨雪,一日深丈余,人民畜产冻死,还者不能什一。”匈奴因此衰落,不得不与汉朝和亲,汉匈关系为之一变。草原灾荒还会带来另一种后果,即导致游牧民族的大迁徙。公元9世纪三四十年代,漠北强大的回鹘汗国“岁饥,遂疫,又大雪,羊马多死”,另一个游牧民族黠?斯乘机来攻,于是导致大规模西迁,维吾尔族历史从此进入新阶段。欧亚草原游牧民族因灾荒引起的不断迁徙,使中国甚至世界历史的格局都曾发生过变化,可见其影响是很深远的,因此加强对相对薄弱的草原灾害史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而且,从全局看,也只有加强海洋灾害史和草原灾害史的研究,中国灾害史的面貌才可能是完整的,也才能更好地总结出一些带规律性的认识来。我相信,这一领域大有可为。

背景链接

新中国成立前出版的主要著作:

邓云特(邓拓):《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

陈高佣编:《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上海国立暨南大学1939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的主要专著:

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

张水良著:《中国灾荒史(1927~1937)》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年

李文海、周源著:《灾荒与饥馑(1840~1919)》,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

马宗晋等著:《中国减灾重大问题研究》,地震出版社1992年

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1919-1949)》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

李文海等著:《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袁林著:《西北灾荒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

李向军著:《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

李向军著:《中国救灾史》,广东人民出版社、华夏出版社1996年

高文学主编:《中国自然灾害史・总论》,地震出版社1997年

张建民、宋俭著:《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张建光著:《三千年疫情》,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

孟昭华编著:《中国灾荒史记》,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自然灾害与中国社会历史结构》,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

张演著:《农业灾害学》,陕西科技出版社1999年

康沛竹著:《灾荒与晚清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余新忠著:《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年

王林主编:《山东近代灾荒史》,齐鲁书社2004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的重要资料、图集等:

中央气象局气象科研院主编:《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地图出版社1981年

中央气象局、中央气象研究所:《华北、东北近五百年旱涝史料》,1975年,内部

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编:《中国历代自然灾害及历代盛世农业政策》,农业出版社1988年

张兰生主编:《中国自然灾害地图集》,科学出版社1992年

张波等编:《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陕西科技出版社1994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海河滦河洪涝灾害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81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珠江韩江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88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黄河流域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93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淮河流域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95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长江流域西南国际河流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95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辽河松花江黑龙江流域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98年

水利水电科学院等编:《清代浙闽台地区诸流域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98年

谢毓寿、蔡美彪主编:《中国地震历史资料汇编》,科学出版社1987年

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年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梁俊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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