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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中的利益平衡

2006-09-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苏州高新区的循环经济之路,成果显著,不同凡响。这从报道提及的两个细节上可以得到印证:其一,高新区的河水里长有桃花水母,这个天然的环境“监测员”的存在最生动地说明了当地环境之优;其二,当地经济快速增长,而能源消耗却有所下降,增减之间显现的恰是循环经济的威力。对于公众、企业与政府各方而言,这种发展模
式无疑是一种“共赢”。

循环经济走的是“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涉及到技术的变革和应用。比如,污染物的净化处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都需要获得技术上的可行性。有时候,环保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广泛应用可以直接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然而,技术进步本身并不具备内在动力和激励机制,去“说服”人们不断探索更为合理的发展模式。技术作为工具,只是在人们的价值判断和利益分配格局发生变化时,才爆发出惊人的效益。很难想象,当人们在观念和利益上都并不认同的情况下,一种崭新的发展模式会因技术的变化而自动出现。现实之中,一些地方与企业对高效而清洁的技术置之不理,而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却钟情不已,其背后缘由就在于理念和利益的错位使好技术也失去了吸引力而乏人问津。因而,关于“发展”的理念以及相应利益激励机制才真正决定着人们对于发展模式和技术应用的选择。就此而言,苏州高新区“把循环经济理念推广到区内的每一家企业”的做法与由此而来的利益“甜头”,符合发展模式的变革思路,可谓切中肯綮。

当然,政府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并不是喊几声口号或者贴几条标语那样简单。作为当下经济发展的引导者,政府必须把握好理念推行过程中的利益平衡问题。首先,政府必须力戒急功近利的心态,平衡好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贪功心切,为求一时政绩,不顾当地实际条件,盲目上项目上工程,以致“吃了子孙饭”、“断了子孙路”。有人甚至辩解,此现象乃是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之间固有矛盾的必然显现,在所难免。但细加分析,这种“情有可原”的论调实质上是将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失衡偷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将私欲和主观上的错误、无能转化为某种客观上的“不得已”。“发展”和“污染”并不是孪生子,只是当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时,两者之间才有了人为的“必然”。所以,重在长久的循环经济需要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两者之间作出合理的权衡。其次,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必须平衡好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作为“经济人”,企业往往按照“利益最大化”的逻辑行事,在外部约束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它们极有可能以侵害公众利益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利润。此时,政府必须承担起“监督者”的角色,划定好企业私利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防止企业“损人利己”的行为。如果由于界限不清或者政府的偏袒而使公众利益受损,那么循环经济恐怕无从谈起,只能变质为极少数人的“循环利益”。当然,政府的监督职能并不排斥政府采取政策措施(比如财税杠杆)改变企业的成本-利益分析,激励它们走一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好路子。相反,这恰恰是政府拿捏好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体现。

普及正确的发展理念,构建良好的利益平衡机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双翼”,政府在其中责无旁贷。与此同时,公众作为社会发展的直接参与者与发展结果的承担者,亦具有作出评估和进行监督的权利。如何发挥好这种自下而上的评估和监督作用,对于循环经济的发展而言具有决定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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