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分层理论的角度看,需要探索适合“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社会分层理论工具。《学海》(2006.4,双月刊)发表清华大学教授李强题为《试析社会分层的十种标准》的文章,就此作了探索。作者认
为,社会分层本质上讲的是社会资源在各群体中是如何分布的,因此,资源的类型和占有水平也就常常成为划分阶层、社会地位的标准。而“社会资源”的内容是很广泛的,那么,可以用来分层的资源主要有多少种类呢?相比较而言,以下十种资源最为重要,即生产资料资源、财产或收入资源、市场资源(以上三种属于经济资源),职业或就业资源,政治权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关系资源,主观声望资源,公民权利资源,以及人力资源。经济资源毫无疑问地在社会分层中居于首当其冲的重要位置。
按照以上十种不同的资源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社会分层群体。十个方面的侧重点各自不同,由此划分了不同的分层组合。而这些不同的分层组合所划分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社会群体又常常是互相交叉的。在一种标准下,是处于同一个阵营的群体,在另一种标准下又可能被分解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反之,在某一标准下的有差异的多个集团,在另一种标准下却可能被划为同一个集团。韦伯曾经提出三元分层视角,其实,社会分层的体系远比三元分层要复杂得多。作者说,如果说韦伯的三元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的话,那么,本文提出的十重标准便可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缓解群体间的对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