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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舞钢尝试全民医保

2006-10-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先琴、李可 通讯员 娄慧立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刘先琴、李可通讯员娄慧立)52岁的舞钢市铁山村农民李爱莲,是典型的失地农民,家里没有了土地,靠打零工生活,没有医疗保险。当听说市里启动新的医疗保障后,她毫不犹豫就给全家办理了参保手续,成为该市医疗保障系统的一员。随后发生的一切,让她坚信了自己的选择。她接受胆囊切除手术共花了
1470多元,因参加了医保,政府给她报销了600多元的医疗费。在舞钢市,像李爱莲这样的失地农民享受到“全民医保”实惠的并非个例。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河南省舞钢市4万多名失地农民、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学生以及儿童,也享有医疗保险了。一个“低水平、全覆盖”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在舞钢市初步建立。

舞钢是河南省的一个县级市,全市32万人,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3.87亿元,在河南省108个县(市)经济发展排名第20位。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3月起,舞钢市自筹资金1000万元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7月底,全市农民已有54105户、186149人参加,占农民总人数的89.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等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为解决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舞钢市决定把这些人群纳入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即城镇所有已转为城镇户口的失地农民、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学生、儿童,均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

舞钢市卫生局局长冶耀辉说,舞钢市32万人口中,能够享受新农合人口约22万,享受城镇医保人口约6万,当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在内的4万人能够享受到新医保后,就意味着实现了“全民医保”。舞钢市市长王新伟说,“今年计算上新农合和全民医保,舞钢财政一共投入1000万元,也就是占到财政收入的2%……全民医保,只要政府愿意主动承担,就不会无法实行。”

根据舞钢市“全民医保”制度规定,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每人每年只需交纳10元钱,政府为每人每年补贴40元。拿到就诊证后,每人每年可以在门诊享受12元的补助;在市内乡级卫生院住院的,花费超过101元就能享受相应补助;在舞钢市级医院住院的,花费超过401元可享受相应补助;在舞钢市外医院住院的,超过601元可享受相应补助。每个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为1万元。

截至10月9日,该市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参保人数达34042人,参保率达85%,已有258名住院病人,出院71名,报销医疗费用69249.98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压力。

“舞钢的全民医保制度还是一个低水平的全民医保。”舞钢市委书记祝义方说,这可能是全民医保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水平会得到逐步提高,可能会逐渐实现全民同一标准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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