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法制办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是北京市政府多年坚持的方向。1997年起,北京市就把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作为一项全市性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抓不懈。目前,北京市各区县和绝大多数执法部门都已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评查案卷的选择也已经从行政处罚案卷,向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延伸。
通过连续10年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了显著的提高。据统计,2005年案卷合格率和优秀率分别是96%和73.9%,行政执法单位案卷存在问题的占6.6%;而在1997年,案卷合格率只有73%,优秀率仅为17.6%,“问题”单位却高达20%。案卷评查对各行政机关考核的绝不仅仅是案卷本身。2005年底,工作人员在案卷评查中发现,2004年北京全市一共有21个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实施1起处罚。主管此项工作的北京市副市长吉林表示,对于某些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一年甚至几年没有实施一起行政处罚的不作为行为,市政府将在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基础上,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力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周继东透露,今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将依照“权力清单”作为评查标准,在每年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对各执法部门进行评分,分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执法机关案卷记录中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越权、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有效法律依据事实等都将作为考核标准。如执法部门在证据采集等重要环节上违法,成绩将直接判为不合格。评查中一旦发现错案将依法追究执法责任人的责任,评查结果还将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