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起源于宋代,盛行于淮河流域,是一种融舞蹈、锣鼓、灯歌、小戏于一身的综合性艺术形式,曾被周恩来总理赞誉为“东方芭蕾”。作为汉民族创造的、保存最完整的民间歌舞艺术,花鼓灯以具有中国民间歌舞艺术重要美学特征的独特价值,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了使古老、独特的花鼓灯艺术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蚌埠市委、市政府和文化部门在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倾斜。2003年,花鼓灯被列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级试点项目。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中心”的指导下,蚌埠市按照“保护花鼓灯原生生态、原生形态,实现优质基因活体传承”的目标,投入近千万元,进一步加强科学保护。
保护古老的艺术形式离不开原生的文化生态,蚌埠市把花鼓灯艺术的代表性老艺人“小金莲”冯国佩的家乡――冯嘴子村,确定为花鼓灯生态村,进行科学规划和重点保护;恢复了淮河流域风格的民居、村落和主要表演场地打谷场、篝火玩灯场、祭祀场,建设了冯派花鼓灯陈列馆、花鼓灯传习所、农耕文化展示馆,让花鼓灯班子在原生状态下保持正常活动。
让花鼓灯在传承中保持艺术的原生形态,是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蚌埠市在收集100件实物、记录10多万字文字和近30个小时音像资料的基础上,依托国家级专业机构和专家,成立了花鼓灯艺术博物馆和中国花鼓灯研究工作室,进行科学研究和专业评估。
在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中心、中国舞蹈家协会、安徽省文化厅和蚌埠市联合主办的此次花鼓灯歌舞节上,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蚌埠市的花鼓灯艺术已经形成家族传承、民间传承和团体传承的完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