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94年审定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2年10月,方山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经营开发权、建设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一次性整体出让给北京帅翎贸易有限公司,出让期限为50年,出让范围为8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2个村庄、1个林场和宗教寺庙。这种出让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关于“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的规定。
2003年,帅翎公司由其注册成立的山西北武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风景名胜区边缘地带兴建了建筑面积1万1千平方米的真武山庄宾馆,并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处施工建设道教广场。上述项目未履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报批手续,违反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旅游公司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当地村委会签订长达5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将115亩水地、35亩旱平地、29亩河滩地,变为经营建设用地,严重违背了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
建设部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立即对本地区违规出让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管理权和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规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和违规开发建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