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明、赵静波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撰文认为,当今的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要化解这种紧张关系,就必须使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并成为个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
则,而个体道德作为社会道德的内化,不是被动吸纳既定的社会道德规范,而是能动地选择、建构个体道德系统,充分体现了个体道德建构的主体性;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终生努力的事业;不是既成不变,而是随着主客观条件的改变而变化。所以,道德内化的主体张扬过程必然内含着道德创新机理,从社会方面看,即要给个体道德活动以充分的自由权利;从个体自身方面看,个体只有具备相应的道德建构能力,才能有力推进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的转化,从而实现道德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