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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妇女的希望和福音

2006-11-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伊斯兰堡记者 周戎 我有话说
10月26日,印度通过一项法律规定,任何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都将依法得到人身保护和经济补偿。该法律已于当日生效。

最近几年,印度在保护妇女的立法方面加大了力度。2005年印度颁布的保护妇女避免家庭暴力法

,首次承认了家庭暴力,包括肉体暴力、性暴力、语言谩骂、情感背叛和经济剥夺等。日前通过的新法律不仅承认了家庭暴力行为不道德,而且在诸多方面对保护妇女的利益作出了规定。首先,判定婚内强奸有罪。新法律明确规定婚内强奸属于刑事犯罪。此前,丈夫可以违背妻子意愿,“依法”强迫发生性关系,只有与不满15岁的妻子强迫发生性关系才算做强奸。其次,新法律着重保护和尊重受害妇女的权利,首次规定了受害妇女有权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再次,该法律还保障受害妇女享有其他权利,妇女不仅有分享财产的权利,还可分享丈夫的工资,丈夫支付因遭虐妇女医伤疗病的费用,以及支付受害妻子的全部法律诉讼费用。此外,此法律还为妇女提供了公共保护。根据受害妇女意愿,政府可以指定公共保护人和委托私人保护,帮助受害妇女获得法律救助,为其寻找安全住所。对于受害妇女来说,最振奋人心的是受害妇女有权与丈夫分享共同房产。

根据印度国家犯罪记录局报告,去年全印度有155553例犯罪案件是针对妇女的,其中68810个涉嫌家庭暴力。印度妇女组织认为,实际数字要高出官方公布的10倍以上。印度内政部估计,在印度平均每三分钟就发生一起针对妇女的犯罪。防止家庭暴力犯罪法的实施无疑为5亿多印度妇女带来了希望和福音。对此,印妇女和儿童发展部长乔德哈丽认为,“事实上是法律帮助妇女捍卫自己应有的权益,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安全阀。”

印度自建国以来不乏有权势和有名望的妇女,如前总理英迪拉・甘地和她的儿媳、国大党主席索尼娅・甘地,以及其他一些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叱咤政坛,但就整个国家而言,歧视妇女的现象比比皆是。一些受害妇女往往遭受非人虐待却难以启齿。许多妇女在经济上过分依赖于虐待她们的丈夫,如果她们投诉丈夫,就会被赶出家门。多数家庭犯罪都与新娘有关,其原因是新娘没有给新婚丈夫和男方家长足够的嫁妆。

新近公布的法律得到印度广大妇女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她们认为,“这不仅对已婚妇女有意义,而且对那些做姐妹的,做母亲的,寡居的和单身的妇女都有意义”。印度妇女委员会主席吉利娅・维娅丝强调,“这项法律不仅为妇女提供了保护,而且成为妇女捍卫自己权益的利剑,从现在起,她们不再是物品和动物,也不再是丈夫想穿就穿想扔就扔的鞋袜。”(本报伊斯兰堡10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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