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中国传统道德现代转换应遵循三个原则。第一,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中国传统道德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产物,打上了深刻的历史和
那么,具体来说,中国传统道德中哪些方面可能并且现实也需要进行现代转换呢?我们觉得应当特别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弘扬传统社会公德中的有益成分。
中国素来被称作“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就有重视社会公德的优良传统。传统的社会公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提倡自然之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无论是儒家提出的“天人合一”,还是道家强调的“道法自然”,无不反映了中华民族历来将保护自然、热爱生命、构建人与自然亲密和谐的道德关系作为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二是,主张互相尊重、谦恭礼让。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古代哲人历来主张“仁者必敬人”(《荀子・臣道》)、“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同时“敬让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礼记・聘义》)、“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云庄类稿・牧民忠告》)。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公德要求。三是,提倡尊老爱幼。儒家大同理想是“老有所终”、“幼有所长”,孔子的理想社会也是“老者安之,少者怀之”,都是强调尊老在敬、爱幼在育,并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成为社会公德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四是,强调诚实守信。荀子言:“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荀子・王霸》)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诚实守信是我们为人处世所崇尚的德行,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规范,更是个人、团体、国家和民族的一种非常珍贵的资源。
2、弘扬传统职业道德中的有益成分。
古代哲人认为:“读书者,当闭户发愤,止愧学问无成,哪管窗外闲事;务农者,当用力南田,惟知及时耕种,切莫悬耜妄为;艺业者,当居肆成工,务以技能取利,勿生邪念旷闲;商贾者,当竭力经营,一味公平忍耐,毋以奇巧欺人。”(《传家宝》二集卷二)也就是说,各行各业都有其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而敬业乐业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正是在这种道德规范的熏陶下,中国人民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辛勤工作,创造了宝贵财富,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这种敬业乐业的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传统资源,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需要大力提倡的。
3、弘扬传统家庭道德中的有益成分。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道德。传统的家庭道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勤俭持家。《尚书・大禹谟》说:“克俭于家。”《左传・庄公二十四年》言:“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二是,孝敬父母。中华民族一向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类最基本、最自然的德行,“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孝经》)。“孝者善事父母之名也。夫善事父母,敬顺为本,意以承之,顺承颜色,无所不至。发一言,举一意,不敢忘父母;营一手,措一足,不敢忘父母”(《亢仓子・训道篇》)。三是,夫妻和睦。《诗经・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李氏家法・宜室家第三》:“夫妇乃人道之始,万化之基地。相敬如宾,岂容反目。虽夫为妻纲,固当从夫之命;然妻言而有理,亦当从其劝谏。”四是,兄弟友爱。中国古代社会极力强调兄弟的手足之情,把兄弟友爱的道德观念灌注于人们心中,成为人们处理兄弟关系的道德规范,正所谓“兄弟同胞一体,弟敬兄爱殷勤;须是同心竭力,毋分尔我才真”(《传家宝・安乐铭》)。诚然,传统的家庭道德作为小农自然经济的家庭生活规范,渗透着许多宗法血缘的狭隘观念和封建等级意识,其中所宣扬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落后的、腐朽的东西是我们必须彻底抛弃和根除的。但是,它所包涵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合理成分,有助于协调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