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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召开

2006-1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延安11月6日电(记者倪迅)正值全党、全国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日前由全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和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大学共同举办的,全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在延安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兼

全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会长李君如以及来自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党校、党政部门的7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革命圣地延安,多年来在创建和谐社会中,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延安市市长陈强介绍了他们如何从实际出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与会专家学者就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形成了诸多理论共鸣。郑新立作了题为《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战略决策》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实现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积极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建设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相结合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团结和睦。李君如在研讨会总结讲话中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已经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载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史册;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执政以来制定的第一个关于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会及其通过的《决定》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的新阶段;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

专家学者还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必然性,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延安精神与和谐社会,人的全面发展与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必须落实到制度建设之中,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党群、干群关系等理论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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