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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006-1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宋娜 王修亭 我有话说
2006年春节在沂南县上演了这样感人的一幕:83名沂南县农民工含泪接过青岛市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送来的16万元血汗钱。这是崂山区为弱势群体法律维权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近年来,该区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村家庭年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均作为法律援助对象,让更多的贫弱者受到关爱。截止目前,接受法律援助的
对象已达4000人。

司法保障爱心助学。组织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为全区50所中小学校担任免费法律顾问,并在区教体局、各街道教育中心及中小学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律援助联络站”,每个联络站设一名联络员,形成联系紧密的工作机制。专门编写了《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案例选编》,组织律师到崂山四中、龙口小学等9所中小学,对3200余名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司法保障爱心助妇。针对妇女常遇的法律问题,编写了《妇女维权手册》。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律师、女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进行妇女维权法律专题宣传咨询,向广大妇女发放维权手册和法制宣传资料900多份。从妇女的需求和实际出发,为近百名妇女上了婚姻法、继承法和民法等法制课,为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更多的妇女在活动中受益。今年以来为15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结案6起,索回损失23万余元。

司法保障爱心助残。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制作了《残疾人维权手册》,走上街头,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拟将全区所有残疾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为其发放司法保障证,简化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手续,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为15名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结案5起,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另外,区该还开展了司法保障爱心助工等。

由于成绩突出,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文明法律援助中心、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优秀“妇女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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