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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成为菲央行可兑换货币

2006-1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传军 我有话说

本报马尼拉11月10日电菲律宾货币委员会日前宣布,从2006年12月1日起,人民币及韩元被列入菲中央银行可兑换货币名单,这意味着菲律宾银行从12月开始可以买卖这两种货币。

据菲新社报道,考虑到本国与中韩两国经济关系的日渐密切,以及菲政府现在正致力于加强与中韩的贸易及旅游合作,菲货币委

员会决定把人民币及韩元列入可兑换货币名单。强力推荐将人民币列为菲国可兑换货币的菲律宾众议长德贝内西亚指出,我们应该把中国的人民币也包括在内,因为菲中两国的贸易额现在已达170亿美元,年底可攀升至230亿美元,并有可能在一两年内快速增长至3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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