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户籍新政实施的依据是10月20日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放宽条件具体包括:成都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在城市租房一年以上,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成都市外人员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或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办理成都常住户口;大学生只要落实工作单位即可在成都市办理常住户口。
按照中央“城市扶持农村,工业扶持农业”的总方针,成都市的战略思想是把农民逐渐转变为城镇户口,空置出来的农村土地实行规模化经济,以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成都这次户籍改革的重点是推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向城市户口转移。成都农村的现状是人多地少,人均只有8分地,如果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方式,会造成城乡差别的显著加大。然而成都市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这给接纳郊区的农民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条件。
成都户籍新政的目标是在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中心城区2007年城镇化率达到100%,实现成都整个经济的大统筹、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