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在“向科学进军”热潮的推动下,人民大学哲学系成立了。解放前在同济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又在上海工作了7年的我,深深地认识到哲学的重要,怀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无限热爱之情,作为调干生考入人大哲学系,重读本科和研究生班。1959年12月,我留校从事伦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60年,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安排,由我负责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的筹建工作。在教研室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教研室在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当时,可供借鉴的研究资料很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伦理学的教科书一本也没有,可供参考的书只有当时苏联的有关材料、我国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文章和小册子。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建立起一门新的学科,特别是要建立起与以往西方的资产阶级伦理学不同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教研室的同志们一起潜心攻读了几百万字的马列原著,摘抄、编辑了30多万字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道德的论述。“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以后,我和教研室的同志们一起编写出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为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1982年,我和教研室的同志们一起编写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为新中国第一本伦理学教科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高校优秀教材奖。面对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种荣誉,我们心里更加忐忑不安,只有更加勤奋地工作,才能不辜负社会和学校的信任,也才能使自己心安。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遭停办,我被调离学校多年。1978年人大复校后,我即要求回人大哲学系,希望能尽快继续从事伦理学的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原来教研室的同志已所剩无几,我先后请许启贤、姜法增回到教研室,请马博宣、宋希仁参加教研室的工作,伦理学教研室又恢复了生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短短五年之内,伦理学教研室就建立了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三级伦理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缓解了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专门从事伦理学教学和研究的人才奇缺的状况。
1983年至1985年,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安排,由我担任人大哲学系的系主任,杨彦钧、刘大椿同志担任副主任。我们齐心协力,团结哲学系的广大教职工,为哲学系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殚精竭虑,为繁荣哲学、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尽了一份力。
经过努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先后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成为当时高校中率先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曾经遭到破坏的人大哲学系重又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1985年后,我离开哲学系系主任的岗位,调任人民大学副校长。但我作为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的一名教师,始终没有离开自己热爱的岗位。“夕阳无限好”,现在虽然离休了,但我仍然一如既往地关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的建设和发展,在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