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职业教育,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将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建成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预计投入25亿元加强中高等职业院
今天正式启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意义在于加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据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介绍,“建设计划”在2006―2010年5年内分年度逐步实行。“建设计划”以采取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年度考核、分期安排的程序进行操作。中央财政对入选的示范性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对项目进行逐年绩效考核,适时调整,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针对高职教育的如此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在我国还是第一次。据了解,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性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吴启迪介绍说,“建设计划”将从5个主要方面展开工作内容:提高示范性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努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开展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