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全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湖北省鄂州市召开。在鄂州市汀祖镇桂花村,记者看到新落成的三层楼房整洁大方,里面除了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室外,还有卫生室、计生服务站、党员活动室和文化娱乐室等。村支书陈春元说:“过去我们没有活动场所,干部办公打游击、党员活动租场地、群众办事满村找,现在,干部办公、党员学习、群众就医、村民办事都在这里,天天人来人往,热闹得很。”
党中央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今年2月,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迅速安排部署,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全面启动。中央财政和中央党费投入17.5亿元专项资金,各省区市计划安排、筹集配套资金46.3亿元,今年已到位24.1亿元,其中有18个省区市今年的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吉林省和浙江省已经全部完成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云南等省市年内将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鲜明地提出来,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于抓好项目规划、资金配套、工程管理、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既要确保建设进度,又要确保工程质量,真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会同发改委、财政厅(局)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取得实效。
中组部负责人强调,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创造对活动场所实施规范化管理、拓展活动场所功能的做法和经验。各地既要运用活动场所开展好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也要注重运用活动场所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举办农民培训学校、农民夜校,组织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学习农业适用技术,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切实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集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阵地,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功能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