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村教育整体相对薄弱的问题,湖南在反复调查研究并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加快职教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困难学生的入学救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2002年到2005年,湖南省通过优化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先后合并减少农村中小学校11101所,对全省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的资金每年都超过1.5亿元。两年来共投资4.46亿元,在全省建成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站点14781个,站点已覆盖全省农村的55%。湖南省还以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为重点,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推进和鼓励城镇富余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农村教育队伍补充机制,城市新聘任的老师一律先安排到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任教,确保农村学校能够补充到高素质的新教师。
到目前为止,湖南实现了“两基”目标,基础教育进入全面巩固提高的阶段,初步构建了农村中职与高职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发展体系。在此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湖南还将投入95.9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免除39个贫困县县级应负担的资金,改由省财政补贴。由此,湖南全部的农村学生再次成为新机制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