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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法院着力挽救失足少年

2006-1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杨安平、张金涛 我有话说

本报讯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最近采取措施,用“爱”拯救失足少年,使今年以来判处的68名未成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这家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青少年审判工作颇有特色。一是对判处的每名少年犯均建立档案,法官与其开展一帮一活动。院里还

定期邀请工会、妇联、心理医生等方面专家与未成年犯交流,鼓励他们走出阴影。二是坚持定期回访。判决后,主审法官及时走访未成年犯的法定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坚持每季度一回访,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在爱心感召下,许多青少年来信或找法官们谈心,少年审判庭每年都要收到近百封来信。三是签发“监管令”。法院按规定在宣判的同时,向未成年犯的监护人签发“监管令”,防止监护人疏于监管而导致未成年犯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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