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中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理论工作者深入研究,更好地谋划。“所有制和产权:理论与实践”是一个很重要、很有意义的研究课题,尤其对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更具理论和现实意义。
大家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恢复实事求是的传统,本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具体分析国情,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形式。中国在所有制和产权理论上的每一次突破、政策上的每一项改革、制度上的每一个创新,都给国民经济发展以强大动力,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焕发新的活力。在28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制和产权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这些创新的一个重要基点,就是正确把握所有制与产权制度的联系与区别。尽管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但它们之间有重大的区别。同一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产权制度;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采用同样的产权制度。也就是说,产权制度涉及的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推进公有制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变的只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不会改变公有制的性质和主体地位。
与会学者围绕所有制和产权的理论与历史发展,当代西方国家和转轨国家的所有制与产权问题,有无一种更理想的所有制与产权制模式,中国改革中的所有制和产权问题,所有制与产权研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