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与功利原本是古典经济学“心照不宣”的前提(恩格斯语)。边沁、斯密、密尔、杰文斯、马歇尔、萨缪尔森等著名经济学家均对快乐、幸福理论有过诸多阐述,其中的一些经济学家并把快乐作为经济学的核心概念。由于人类快乐、幸福包含了亲情、环境、健康、宗教、友谊、社会公正等大量非经济因素,因而使得其必然涉及人与
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承认“社会”的价值维度,并且是对古希腊“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与中国“天人合一”文化哲学精神的某种传承。然而,由于文艺复兴以来构建起来的以个人本位为价值中枢的近代主体性在欧洲社会取得了主流价值观地位,加之近代工业化过程中经济学本身需要脱离哲学分支体系的要求,使得具有社会价值规范意义与终极价值意义的快乐概念,蜕化为由个人生理和心理本能决定并局限于追求个体经济效用的偏好。这种以狭义的经济效用主义与利己主义为中心的偏好论与效用论,拒绝承认社会相互作用的人类行为机理,并进而否认快乐(hedonic)、幸福(well-being)需要人与人、个体与整体之间相互和谐才能够实现的社会价值维度。由于建立于个体主义、利己主义、物质利益主义基础上的主流经济学价值观与逻辑理性主义方法论,忽视了世界真正的合作前提与快乐体验的行为终极本质,使得其理论因缺乏现实基础的支持而遇到日益巨大的挑战。
快乐经济学追寻人类行为真谛并直面生活现象,使得其不仅具有现实的生活基础,与人类行为的终极价值相一致,更加重要的是它所揭示的终极价值理念对于我们拓宽经济学价值视野,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因为,只有快乐、幸福才具有终极价值,经济增长的意义永远只是相对于快乐、幸福的增长而言才具有价值的。快乐经济学包含的快乐计量理论与实证方法研究,还可以为我们发现人类快乐影响因子的权重序列,为个人完善人生,为科学技术指明发展方向,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极具价值的分析基础。因为,健康、亲情、环境,这些无需多少钱与资源的项目原本就是人类无上快乐的源泉。同样需要认识到的是,并不是快乐经济学迎合了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而是快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与人类行为的逻辑起点,经济学原本就是需要这样构建的,只是由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偏离了这一目标,才引起了今天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向快乐的复归,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卡尼曼还专门为此撰写了《回到边沁》一文。我们不由得感慨,我们可能正在迎来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追索人类行为真谛的经济学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