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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二题

2006-11-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姜建成 我有话说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一个全新命题。要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首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准确而深刻地理解“以人为本”。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种种对“以人为本”命题的误读与误解。因此,有必要用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对“以人为本”命题进行审视与梳理,以厘清人们对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新命题的误读与误解。一

“以人为本”不是一个本体论的命题。如果从本原上强调人是第一性,物是第二性,把世界的本质和意义看作只能通过人并由人来图解和澄明,这种哲学路线本身与辩证唯物论物质第一性原理相悖,是各种唯心主义产生的温床。因此,把“以人为本”的“本”看作是事物的本原,是第一性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因而是不可取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的“本”,不是事物的本原或本体,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把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作为推进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长远奋斗目标。

“以人为本”不是一个超国家、超阶级的命题。不能把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单独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命题到处套用,导致这一术语在使用上的泛化。要看到,在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论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当今世界,泛化“以人为本”,把它看作是一个超国家的命题,在实践中就会招致有损自己国家利益的事情。还要看到,“以人为本”不是一个超阶级的命题。在当代中国,人的主体是人民,是广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强调代表和实现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当代中国,如果离开了满足和维护广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利益,也就不可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把“以人为本”看作是一个超国家超阶级的命题,随意搬用,就会出现理论上失之毫厘、实践中谬以千里的状况。

“以人为本”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好命题。从价值论层面强调“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根本的“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必然归宿,它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以人为本”的“本”在当代中国本质上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以中国最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灵魂。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所追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还包括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各项社会权利的有效落实。“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在当代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基础在提高人的素质,核心在满足人的需要,本质在释放人的潜能,目的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

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命题的科学性在于它对人的理解是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为依据的。“以人为本”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的人,指的是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人,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在内的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人”,不是客体,而是主体。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不能把人民群众单纯地看作是被同情、被关爱或被救助的对象,而应看作是推进当代中国改革和发展的主导力量,看作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坚持“以人为本”不仅需要而且应当构建新型和谐的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具体承担者,而社会关系则决定着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人为本”的实质在于强调每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是平等的,而作为平等的人都应享受作为人的权利和利益。“以人为本”在建立新型和谐的社会关系中强调多元化的利益存在,不仅包括以货币收入、社会保障、物质享受等必要的经济利益,而且包括人的尊严、名誉、社会地位和人的自主选择等。多元化的利益追求和实现使“以人为本”的人有了质的飞跃,拓展了人的社会关系的视阈边界,从而为建立新型和谐的社会关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以人为本”的人不是一个虚词,而是一个实词,“以人为本”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创造、在奋斗中落实、在发展中兑现的命题。也就是说,要在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涵义的基础上拓展使用范围,实现人的本真意义和价值。我们既不能把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单独抽出来,搞得玄而又玄,使人敬而远之,同时又不能将其随意套用,使一个严肃科学的命题走调走样。科学发展观阐明的“以人为本”,不仅注重人的代内平等,而且注重代际平等;不仅强调对任何个人的合法权利给予合理的尊重与满足,而且强调对人以外的事物尽可能注入人性化理念,给予人性化的终极关怀,真正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以人为本”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真命题。在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不是一个孤立的命题,也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它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紧密相连的,是为了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要看到,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离开了人的存在和发展也就不会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人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就进化到什么程度,社会的文明发展最终要靠人的全面发展来体现。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尊重人的选择,尊重人的权利,尊重人的生命。在当代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制度条件、物质条件和文化教育条件,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全面发展的机会。可以说,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多做和做好得人心、稳人心、暖人心的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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