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月16日至12月6日在北京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整治重点是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
公安部交管局将重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要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在事故多发路段、平直路段选择适当地点设置测速点,每个高速交警大队至少设置两处,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重点查处小型客车、营运大客车超速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将所有警车投入整治统一行动,使驾驶人在行驶50公里以内能看到警车、见到警灯闪烁、听到警示喊话。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时速长时间占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巡逻警车扬声器喊话提醒驾驶人纠正。对违法停车的,要进行拍照取证后,责令驾驶人立即将车驶离。对因故障不能够及时移开或清障的,必须按规定竖立警示标志标牌和摆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