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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心中都有宠儿

2006-11-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雷淑容 我有话说
《宠儿》才看了开头,我已经在期待托妮・莫里森的另一部作品《爵士乐》了。因为它唤起了我对黑人音乐的全部印象――爵士乐、蓝调、布鲁斯、黑人灵歌,甚至田间号子、做工歌和街头小贩的叫卖,在这个背景之下,一
个叫塞丝的黑人女子,带着女儿丹芙,住在124号的房子里。

《宠儿》的基调是苦的。浓的发黑的苦,像比莉・荷乐黛用烟熏过的嗓子喊出的歌谣。它像黑人音乐一样根植于悲伤――黑人种族的记忆似乎多有悲伤。托妮・莫里森如果不是作家,也许会是个不错的歌手,要不,《宠儿》读起来怎么如此具有歌唱性。

莫里森开始写《宠儿》的时候是在1983年。那年她52岁,辞去了兰登书屋的编辑工作,专职写作。之所以强调这个写作背景,是因为《宠儿》被视为作者最震撼人心、最成熟的代表作。十年后,当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瑞典皇家文学院给她的授奖辞是: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我在想,52岁,应该是一个女作家创造力登峰造极的年纪,一个编辑技术最纯熟的年纪,也是一个母亲最强大(莫里森是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与一个女人心智最成熟的年纪,《宠儿》的横空出世,实属天意。我见过莫里森的一张照片,她直视镜头,目光简洁坚定,像塞丝那样有着“铁”的眼神和脊梁,我想像她写作时的样子――一个黑人歌者,用文字作音符,以悲伤为节奏,拼尽全身的情感和力量唱出两个字:宠儿。

莫里森在序言里说,她希望读者在阅读的时候有遭到绑架、被无情地扔进一个陌生环境的感觉。她确实做到了。小说没有任何铺垫,一开始就把人“绑”进124号――那所1873年的房子,闹鬼的房子,充斥着婴儿的怨毒。124号是一座孤岛,把塞丝和丹芙囚禁其中,不仅因为闹鬼,还因为闹鬼的原因是塞丝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却拒绝忏悔。塞丝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女儿?她到底有什么正当的理由?随着保罗・D的到来,124号紧闭的大门被打开,塞丝心头的隐秘和疼痛浮出水面,也由此揭开了一个种族的灾难性记忆。奴役与自由,囚禁与出逃,这是有奴隶制和种族歧视以来所有黑人的命运,也是黑人文学永恒的主题。但是塞丝还不同,或者说所有黑人妇女与黑人母亲都不同,身体的自由远远不能抵消不能做母亲的痛苦。具体到塞丝而言,她可以跟黑尔结婚,但是她不能拥有孩子,她生了四个,个个都是“甜蜜之家”的财产,不属于自己,所以她的自由之路要沉重、艰难得多。因为她有爱的能力和智力:她先把三个孩子送走,然后挺着大肚子只身逃亡,又在路上生下了第四个。当奴隶主追踪而至,塞丝亲手杀死了一个孩子,并试图杀死其他三个,但被制止了。

塞丝的故事来源于美国废奴史上的一个真实故事。它的残忍性和极端性绑架了莫里森,也绑架了我――其实是一种深刻的迷恋。感谢莫里森。感谢她给宠儿一个还魂的机会,让所有人都有机会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爱,他人的爱。宠儿无休无止地索取,塞丝不管不顾地弥补,刚刚获得自由的身体,又深陷于爱的囹圄和奴役:亲吻,拥抱,抚摸,解释,忏悔,争吵,打闹,缠绵,沉缅……施爱的人与索爱的人,母亲和女儿,活着的和死去的,爱重新变成了一场战争,惟一的结果是枯萎与毁灭。莫里森说自己为了将奴隶制还原成一种个人体验,苦心经营着每个瞬间:牵手的影子,颤抖的房屋,欺骗的河流,喷涌的鲜血,光滑的皮肤,以及疯狂、孤独和危险――所有的细节既结实又透亮轻盈,就像一道光照耀纷纷扬扬的微尘,杂乱无章的世界因此获得精确的形式和丰满的意义。而此时,“宠儿”不再是塞丝的宠儿,也不仅是黑人民族的“宠儿”,它还是莫里森的“宠儿”,更是每个人心中的“宠儿”――它是一个符号,一个刻在墓碑上的记号,是爱一个人的慌乱、疼痛和卑微的回忆,是荒谬与孤绝的境遇中所有人的命运。

《宠儿》[美]托妮・莫里森著潘岳雷格译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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