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热污染,是指由日益现代化的工业生产和生活排放的废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例如火力发电厂、炼钢厂、化工厂以及造纸厂
热污染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污染水体。生产性废热不断流入地面水系,会使一些地区的地面水温度升高至35-40℃;水温升高,会导致水中溶解的氧减少,引起水中鱼虾等水生物死亡。水中处于缺氧状态,还可使厌氧菌大量繁殖,有机物腐败加重,进而影响到生态平衡。二是污染大气。废热可使大气的热量增加,造成地面反射太阳热能的反射率增高,吸收太阳辐射热减少,使得地面上升的气流相对减弱,阻碍云、雨的形成,进而影响正常的气候,造成局部地区炎热、干旱、少雨,甚至造成更严重的自然灾害。三是间接引发疾病。现代研究表明,许多流行性疾病,如流感、伤寒、流行性出血热等,在一定程度上都与热污染有关。因为热污染常会引起一些致病微生物的孳生繁殖,给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第四是加重城市热岛效应。热污染使局部地区气温升高,致使城市中心地区比郊区农村的气温高出2-5℃。特别是夏季,这种过热环境的加强和持续,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使中暑、冠心病、高血压、中风等疾病的发病率明显上升。第五是破坏臭氧层。使太阳光和其他放射线长驱直入,直接到达地面,导致人类皮肤癌等疾病。另外,热污染的肆虐加上人口增长及森林覆盖率逐渐减少等因素,会进一步加剧气候变暖,冰川积雪消融,海平面上升以及土壤沙漠化等情况。专家预测,到2030年前后,地球的平均气温将比现在升高2-5℃,对地球环境将产生更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对热污染还没有足够的重视,在日益严重的热污染面前出现了
管理困惑和环保立法盲区。为此,笔者建议,首先,国家应将治理热污染,以及噪音和光污染等“新型”污染纳入国家环保计划,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噪音和光热污染的测量标准,象对待传统的“三废”污染一样,将“新型”污染纳入环境监测及治理范围。其次,制定和实施光、热和噪音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重视光、热和噪音污染的危害。还有,对于生产性热污染,应尽快采取行之有效的利用废热、防治热污染的措施,变废为宝;而对于生活性热污染,应逐步推广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减少热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