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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

2006-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潘剑凯)浙江省政府将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奖励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11月22日发布的《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主要为农业科技成果

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先进工作者,涉及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各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深入农村一线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的科技人员,以及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并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等。

据介绍,奖励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100名,其中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先进工作者30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先进工作者70名,奖金每人1万元。同时,浙江省对贡献特别重大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将增设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每5年表彰一次,每次奖励10人,奖金每人20万元,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对获得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的科技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绩效考评中视同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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