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指标:一是科研项目,如科研项目的数量、经费;二是科研成果,如各类科研成果的数量;三是出版物的情况,如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四是荣誉称号,如学术任职、获奖情况等。其实,以上指标在具体实行时,会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情况进行加权或取舍。正因为量化管理是从外部进行的对科研成果的管理评价,而不是从内部进行的学术评价,因而成了人们质疑科研量化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认为,量化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其合理性。在促进科研方面,政府投了钱,组织评职称、评奖、评基地、评博士点,都需要钱,都要政府“埋单”,政府当然要管。因此,政府管理科研具有合法性。
现在一些人否定学术量化管理,从思维方式看基本上都是单边论证。所谓“单边论证”,表现在对科研考核实际操作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只能说出自己的“正确意见”,而看不到自己意见的片面性和负面性(但它还是“论证”,因为他们的意见都有一定道理,这也是“单边论证”的复杂性所在)。然而,“单边论证”只能指出量化考核中存在的弊端和不足,而未能提供更好的方式来代替它。量化考核办法确有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但目前还找不到更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来替代它,因此,它还在全国社会科学界中被普遍运用。准确地说,现在科研管理部门的科研考核,是对成果的评价而不是对学者的评价,而对于成果的评价也只是工作评价而非学术评价,是单位评价而非社会评价,是具体评价而非总体评价,是短期评价而非长期评价。这是必须要认清的一点,而大多对科研量化考核的批评却忽视了这一点。
有人认为,量化考核出不了钱钟书,出不了《管锥篇》、《谈艺录》,言外之意是科研考核出不了大家。量化考核确实要求科研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发表一定的科研成果,并根据成果完成的情况作出一定的奖罚。但举出钱钟书、陈景润等人的例子,并不能驳斥量化考核的合法性。第一,钱钟书是没有人考核他,但也没有人因他写出《管锥篇》、《谈艺录》给他什么科研奖,起码在他刚出版时没有。第二,即使取消量化考核,又有多少人是钱钟书,能拿出多少《管锥篇》、《谈艺录》?第三,一般单位在采用量化管理进行考核的时候,会采取一些折衷调和的办法来弥补数量考核的不足,如对于那些发表的刊物层次比较高,社会评价比较好,需要较长周期才能完成的科研成果,让质量指标取代数量指标。同时还可设立后期资助项目,使那些没有经费支持,但有较好研究基础、良好学术和社会预期的个人研究也能得到资助。
有人把科研考核等同于学术性评价,认为量化管理只重数量、形式,忽视质量、内容,学术水平高的成果被埋没,并使得刊物成为稀缺资源,加剧学术腐败。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问题在于,这里把科研考核与学术评价完全等同起来了。从指标来看,学术性评价主要考察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对学科建设的影响等;而量化考核则要将上述评价形式化,具体操作表现为主要评价成果的形式(专著、教材、论文)、刊物级别(核心、一般期刊)、获奖级别等。从评价过程看,学术性评价要通过阅读了解成果内容,与学科前沿发展情况进行比较,找出创新点,确定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而量化管理则选择评价指标,确定权重分值,建立评价体系,将各类成果放入评价体系中计算出分值,由分值评定成果水平。从评审专家来看,学术性评价要求专家必须是同行专家,其评价意见起决定性的作用;量化考核的专家既包括学术专家,也应包括管理专家,专家只在某一环节如选择评价指标、确定权重等环节起作用。还有,评价形式、评价依据等也不一样。因此,科研人员必须严格区分其中的关系和区别,才能对科研量化考核有一个科学客观的认识和正确理性的态度。
科研管理工作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必要改进和完善,但不能一味指责量化管理,而是要从科研管理的语境入手,反思学术体制及相关问题。只有科研人员和管理部门齐心协力,才能从根本上促进科研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其一,真正实现学者治学。形成以学者、教授为中心的学术委员会,并且独立运作。行政部门应为学术研究提供服务,而不仅仅是管理;制定学术带头人制度,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正运转;高校中院长、系主任等学术性较强的职位要由有一定学术权威的人担任,改变行政、学术职务不分的现状。其二,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的各种职务,要公开选拔,加强监督。学术委员会、职称委员会的主席要由学术能力强、有学术威望的人担任,由全体学术委员公开选举产生。明确其职责和权力,既要发挥其领导和组织作用,又要防止学术委员会的“一言堂”。其三,改革职称制度。改变现在政府评定职称的方式,可以切断学术与行政之间的重要纽带,尝试由单位进行聘用,并取消职称终身制。(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