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市教委宣布,从2006年11月起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督察、督办机制。
该制度将对各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落实各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重点督察、督办,具体检查内容为各高校是否按规定将学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学生、贷后管理和催还欠款工作的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和贷款毕业学生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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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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