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想说的是另一类“假证”。这类造假者不是偷偷摸摸办假证,而是于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大张旗鼓地进行一项“工作”:有颁证方,冠冕堂皇;有“正规”的证书,像模像样;有用户使用,信誓旦旦……但细追之下,剥去“画皮”,其本来面目纤毫毕现――仍属假证。
如此假证可谓“另类假证”,是何模样?请看《北京青年报》近期一篇关于“建材绿色证书交钱就派送”的新闻报道。报道称,这类所谓的“绿色证书”,“一天就可申请,随你讨价还价”,一句话,花钱就可买来,买来就能唬人。其头衔还琳琅满目,什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证书”,“001号国际认证”,“产品检测报告”,“荣誉证书”……不一而足。据报道称,厂商们每天都会接到“证书邀请函”。报纸记者亲身经历了交易的内幕,的确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证”。
证书满天飞,权威实可疑。关键在于,这样的证书论证是否权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回答是:我国只有“中国环境标志”是当下较权威的绿色标志,“目前还没有其他机构颁布合法的认证标志”。换言之,颁发上述“另类假证”的这“学会”、那“中心”,均“不具有认证资格”。没有认证资格的“认证”,当然是造假;没有经过权威认证的证书,当然是假证;堂而皇之地使用这类假证,当然是欺骗消费者之举。
令人忧虑的问题是,我们这类假证还少吗?我们见到的这些“另类假证”难道只限一个“建材绿色证书”吗?因而,对待这类假证,我们更应该严阵以待,重拳出击。认证,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有关部门首先应对认证者予以资格认证,对他们进行资质审查并实行相应的年检手续和严格规范的监控工作。也就是说,从根子上杜绝“认证”掺假兑水现象的发生。同时,对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予以公布,以期接受社会与公众的监督,也在市场上确认其地位。此外,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这类认证机构变成“见钱眼开”、“见钱口开”的纯商业性牟利机构,防止它们以公益之名行私欲之实。
“证”事大矣!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对各行各业这样那样的办证、颁奖、发证“机构”,来个彻底的清理整顿,将“另类假证”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