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每天都
“温州养殖户告赢国家环保总局”是今年轰动一时的案子。温州市养殖户状告国家环保总局“行政不作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判决:撤销环保总局做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责令环保总局重新做出决定。接到判决书后,环保总局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于2006年6月16日受理了孔祥仁等人的申请。网上报道的就是这次申请的处理结果。
另一则消息通报的是湖北省汉川市环保局违反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连续三年将收缴的排污费缴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给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通报”说,国家环保总局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汉川市环保局局长张先平、财政局局长杨大银予以戒勉谈话。”
“通报”还说:“2005年,湖北省南漳县环保局以招待费、房租费、医疗费等冲抵、挪用、乱支排污费问题。原南漳县环保局局长因此被免职,但汉川市环保局并未从中汲取教训。”因此,“各级环保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处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并严格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污费征收额,规范排污费减免行为,实行排污费征收公告制度,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
全国环保系统类似这样的勇于“自曝家丑”的例子还有不少。与此同时,随着环保事业的全面推进,“循环经济法”、“环境赔偿法”、“环境公益诉讼法”、“环境保险法”、“环境产权法”等环境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整个社会都在探索一种良性的促进环境改善的有效出路。
11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南省岳阳市饮用水源砷超标、甘肃徽县血铅超标重大环境责任事件等的处理结果或处理进展情况。湖南岳阳市对事件的7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7人中,就有4位是环保干部。通报甘肃徽县血铅超标案时,调查结论明确表示:原甘肃陇南地区环保局在项目审批方面存在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说:“现在一些地方‘土政策’比较普遍,这些‘土政策’能够畅通无阻地执行,与环保系统一些干部‘行政不作为’甚至‘反作为’有关系。今后,我们要对这种情况进行严查,环保干部做错了,坚决不袒护。我们认为,环保干部一定要有正气,才可能肩负起神圣的营造和谐环境的职责。”
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副司长孙怀新说,我国的环境承载力已经过了极限,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与环境友好起来。当前,有一个急迫的任务,就是环境责任追究制度要尽快完善。只有环境责任追究制的日益完善,“环境责任认定”才可能越来越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