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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越位”为“到位”

2006-12-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蓉 我有话说

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一个国家层次上的巨大命题。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最近撰文指出:“当前,科技体制改革进入到国家层次上进行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阶段。”因此,这样一个阶段,政府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无疑十分重要。

政府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年来,党中央提出了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的目标。这对于科技管理部门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相当长时期里,创新的重任多是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来承担,而政府承担着重要的配置科技资源的职责。如政府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发展计划,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就是要将创新活动归于经济活动过程,使技术、管理、金融、市场等各方面创新的要素达到有机结合,在这过程中,过去科技管理部门“驾轻就熟”的一套管理方法,面临着纠正“越位”和服务不到位的任务。

近日,据科技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将首批在国内两家大企业中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虽然这条消息并没有引发媒体的热议,但这件事本身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意义却不可低估,它更包含了政府从过去驾轻就熟的工作思路中脱离出来,进入到全新工作领域的改革方向。

在国际上,谁都知道响当当的IBM实验室、贝尔实验室。这些企业中的重点实验室,其研究能力绝对在独立的科研院所之上,是他们在引领当今世界的科研方向。而在我国,长期以来,不要说企业没有这样叫得响的研究机构,很多大企业甚至连自己的研发机构都没有。要让企业担当创新重任,就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企业中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这在我国还是首次,由直接组织科研活动,到为企业提供创新能力,调整自身服务功能,这是科技管理部门的重要改革举措。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动真格

科技部于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调整了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完善专家参与机制,建立问效问责制,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发挥部门、地方和企业的作用等10个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措施,初步构建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调整后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把加强自主创新作为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战略重点。这次在重大专项的管理方式上进行了重大创新,突出了各部门的联合协调和力量集成,每个专项都成立了由综合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及地方参加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等作为牵头和参与单位联合实施。

这次改革,对于科技管理部门来说,主要目标是减少项目操作突出营造环境。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明确了机关综合司局的重点工作是加强宏观统筹、协调与监督职能,不承担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机关专业司局的重点工作是加强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研究,以及项目组织实施中的规范、协调与监管,不承担项目的具体过程管理。

今后,行政机关将大幅度减少对项目的直接管理,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确定发展方向、加强统筹协调、提供支撑服务、强化执行监管和创造有利环境等工作内容上。

努力提高宏观战略决策能力

科技管理部门明确,加强战略和政策研究是今后科技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科技部将组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形成一支有较高研究水平,并能及时为科技决策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的战略研究队伍,构建能有效支撑科技宏观决策、政策制定和管理创新、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基地。

此外,还将针对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加强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加强技术预测,健全技术预测机构和队伍,完善技术预测方法,建设国家技术预测平台,提高技术预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优先发展领域的选择以及研发资金投向和重点等提供决策支撑。同时要发挥好国家软科学计划的指导作用,引导地方、部门和行业也加强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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