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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2006-12-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 伟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没有它的引领和主导,和谐文化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和谐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体现,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

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建设和谐文化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和谐文化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指导方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在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和谐文化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和谐文化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和谐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体现。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说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最根本的。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使之真正深入头脑、扎根人心,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建设和谐文化,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如果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会失去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就会导致思想混乱、社会动荡,就会给国家和民族带来巨大的灾难。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因为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才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的严峻考验,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必须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从国际看,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较量将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非常尖锐的。西方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对手,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不会改变。从国内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这种变化趋势总体上是积极的,但在此过程中,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也有所滋长,甚至出现了一些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同时,面对新的形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还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存在着说服力和吸引力不强的问题,甚至导致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乘虚而入。我们还面临着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的艰巨任务。所有这些,都表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面临新的挑战。建设和谐文化必须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绝不允许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必须紧密结合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发扬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关键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并坚持运用它来分析和研究今天的实践。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和谐文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和谐文化的先进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和谐文化的核心和支柱

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力量。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是人与人的团结和睦,乃至人自身的心理和谐,都离不开和谐文化的支撑。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也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内在地需要而且必将催生出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文化。正是在这个根本意义上,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和谐文化的核心和支柱。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经济、教育、文化发展水平还不高,要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共同理想,必须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其中,舆论反映着国家的文化形象和社会的精神面貌。舆论引导是建设和谐文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现代社会,各种媒体特别是信息网络化迅速发展,舆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需要加强引导。新闻媒体应继续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典型宣传、热点引导、舆论监督工作,扶正祛邪,振奋精神,鼓舞人们奋发向上。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文风,使我们的宣传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引导水平。

要高度重视互联网这一新兴的文化载体。总的方针是积极发展,充分运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发挥优势,主动出击,不断增强网上宣传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党和国家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新渠道。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核心的和谐文化,强调各种健康思想文化相互借鉴、相得益彰,主张在坚持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推动不同文化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实现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有机统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核心的和谐文化,有利于核心价值体系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壮大,减少思想冲突、增进社会认同,有效避免因认识差异引发社会动荡;有利于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使先进文化得到发展,健康文化得到支持,落后文化得到改造,腐朽文化得到抵制,使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交流比较中互动融合、相互促进,使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业态各展所长、共同发展。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建设和谐文化的强大精神动力

和谐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和谐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是团结人民、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是当代中国人民不断创造崭新业绩的力量源泉,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强大精神动力。

建设和谐文化,必须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召力。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党和人民从“五四”运动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们都要积极继承和发扬。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时代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做到古为今用。同时,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的要求,结合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积极进行文化创新,努力繁荣和谐文化,把亿万人民紧紧吸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伟大旗帜下。和谐文化同改革开放、同科技创新有着相互促进、相互激荡的密切关系。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天发展的大好局面。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既是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生产力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经济技术竞争的迫切需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增强全民族的自强自尊精神,大力建设全社会的创新文化。创新文化孕育创新事业,创新事业激励创新文化。和谐文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站在时代发展前列,不断把事业推向前进。闭目塞听、坐井观天、因循守旧、墨守陈规、无视世界发展潮流,必然会落伍。

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不懈奋斗、勇于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必须发展爱国文化和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全社会的爱国和创新精神。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树立共同理想,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特别是要宣传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建设和谐文化需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坚实基础。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为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而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紧密相连、有机统一,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和谐文化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指导方针。

和谐文化强调和而不同、以和为贵,主张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反对相互敌视、相互欺诈、相互对抗。建设和谐文化,需要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基础上,培育和谐精神,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认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新方法,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道德习惯。和谐文化只有获得社会主义道德的支持,才能有效培育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感,履行见利思义、顾全大局的道德准则;才能在处理利益关系和各种矛盾时,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最终取决于内心。和谐文化强调人的道德修养、自我完善,强调道德良心和道德人格,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基本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我们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建设和谐文化必须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要环节,摆在重要位置。

综上所述,建设和谐文化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紧迫的现实课题。必须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者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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