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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2006-1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大庆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记者王大庆今天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总署党组已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国新闻出版行业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提高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意见》提出了创建文明行业的目标要求:以“以人为本、服

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建设和谐文化、营造和谐氛围为重点,以“诚信兴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要求,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多出精品为主要任务,积极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新闻出版行业各项建设的协调发展。

《意见》提出,新闻出版业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舆论阵地,新闻出版行业担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任。创建文明行业要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完善行业科学管理,全面规范行业行为,不断提升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行业文明程度;要配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打击侵权盗版和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出版物市场、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规范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发行市场秩序,切实解决新闻出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出版发行印刷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信用制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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