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2月5日电(记者林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正在深圳召开,加快循环经济立法进程是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指出:目前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并未改变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增长方式,必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是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为使《循环经济法》更具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代表们提出将循环经济发展的定量指标写入法律,比如,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到2020年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应降到什么样程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什么样范围,资源再生率应达到什么样水平等。为确保以上目标实现,应在制度设计、经济政策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强化一些核心制度,如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体现谁生产或进口、谁负责回收的原则,同时,也应对销售者、消费者的废物回收利用或处置行为明确责任;对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建筑、轻工等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都应实行限额管理,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从源头上控制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对资源消耗高、废物排放量大的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规定相应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