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优质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不强,是造成城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青岛市从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入手,按照“发展两极、调整中间、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提出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在城市构建以集团化区域性医疗中心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两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在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社区卫生政策措施,建立起1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通过不断加快一、二级医疗机构功能转换,使市区基本达到居民步行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他们还制订了许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政策,实现了将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术后康复等项目列入社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分级投入、专项补助的机制,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政府购买、项目管理,按服务项目和服务量实行定项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对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按辖区人口15元/人/年给与补助。
农村是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卫生工作最薄弱的环节。2003年以来,青岛市大力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行“新农合”的城市。截至2005年12月底,青岛市“参合”农民达到406.41万人,村(居)覆盖率达100%,农村人口覆盖率达91.8%,全年共为107万人次报销医药费9650万元,受益比达到20%以上。自2006年开始,该市又提高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各级财政增加补助20元/人/年,财政补助总额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另外,自2004年开始该市还开展了以“政府组织,财政支持,辐射乡镇,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常驻不走”为特点的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对全市109所镇卫生院实行结对帮扶。各级财政还以每所50万元的标准拨款,对近百所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建设。今年,该市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5000元,重点完成3119个村(居)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其中,对2025个达不到标准的村(居)卫生室进行改造。
青岛市是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城市,但仍有40%以上的城市居民(主要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无业人员)没有医疗保障。另外,由于在农村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筹资保障水平低,也难以支付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针对这种状况,该市通过财政投入等措施,先后将20.8万名失地农民、无医疗保障的城镇无业非农业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口纳入到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之中;采取个人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的筹资方式,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筹集资金,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部门配合的政府医疗救助体系和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各界捐助为资金来源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
近年来,青岛市还从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问题入手,制定惠民医疗服务政策,为群众提供公平、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局先后组织推出了“扶贫病房”、“绿色生命安全通道”等举措,关爱弱势群体;2005年推出了“关爱市民健康十大行动”,免费救治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万名老人养生保健指导等行动,深受群众欢迎。目前,该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了惠民门诊、惠民病房或病床,专门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烈军属、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群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