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先后在政工科、监所股工作了5年的唐如业主动向院领导提出申请,到人员空缺的公诉股当了一名普通干警。虽在多个部门工作过,但对于办案,唐如业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
为了使自己尽快适应新的岗位,不辱没公诉人这个称号,唐如业拿出了以前当兵时的拼劲。上班时间,他紧盯着股里其他业务素质高的干警,看他们是如何阅案卷。别人下班了,他却开始翻阅有关法律书籍作案情笔录;别人周末休息,他也呆在办公室加班翻阅有关法律书籍找依据、制作文书。
唐如业的眼睛由于经常熬夜患上了角膜炎,一天到晚都是红肿的。通过努力,作为“门外汉”的唐如业脱颖而出,成了真正的“办案高手”。统计表明,在公诉股的10年里,唐如业办理的公诉案件450多件,平均每8天便办结一起案件,占全股办案总数的25%,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占全股办案总数的35%,协助他人办案下乡调查更是不计其数,协助他人出庭公诉100余场次。在每年的执法检查中,他经手的许多案件成为“精品”,被领导和同事誉为“教科书”。他常挂在嘴边的是,起诉官的工作就是不放过案件任何一个疑点,这样才算是对百姓负责。
今年2月,衡阳县公安局以“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犯罪嫌疑人邓某移送检察院。在审核中,唐如业发现证据不足,不够起诉条件,并协同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终于在认定邓某原有罪名的基础上又控出新的“伪造公司印章罪”,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处。
作为普通人,50多岁的他没有享受过一次泡脚;作为党员,他没有做过一次权钱交易;身为检察官,他没有因清贫而放弃人格底线。有一年,唐如业在办理方某故意伤害案时,当事人送来6000元红包,被他严词拒绝。4年来,他拒收的钱物累计价值6万余元,他成了老百姓心中一个“吃不去,礼不受,情不动,门不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