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
刘志华身为高级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日前,刘志华已被依法罢免了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