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该《规范》规定,研究生撰写的作为课程考核内容的平时作业和学期论
《规范》规定北大研究生不得有以下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编造、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数据资料,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成果,摘抄他人著述而不加以注明等抄袭、剽窃行为,请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向研究资助人谎报研究情况,发表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以不正当手段干预和影响与研究生学习研究相关的成绩评定、评奖、评优、论文评阅及答辩等活动。
据介绍,该《规范》适用于北大的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及同等学历申请学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