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部公布的整顿方案,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所有“特权车”、“人情车”进行彻底清理。
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部要求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交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对这些依法可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列出明细表,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各收费站予以公示。凡是在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必须按规定交纳通行费。
交通部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带头,首先对交通系统内部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各地方交通部门及收费管理单位违规发放的“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全面清理,集中收缴。对以收费减免作为交易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交通部将对各地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将在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