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的和谐是和谐构建中的重要内容
我们注意到,这几年来,理论界在探讨这一问题时,还从不同学科的角度进行了一些分析。比如社会学家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政治学家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经济学家强调,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又能够持续发展的社会;法学家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权利,且有秩序的社会。这些讨论对人们加深对和谐社会的理解,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都是很有意义的。
笔者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基于法律框架和道德约束,以人为中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协调统一的社会。这样的理解,至少可以包含三层要义:首先,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就是说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应该以人为中心。如果离开人,就谈不上和谐与不和谐。其次,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因为离开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和谐社会就失去了衡量的标准,这两者缺一不可。再次,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直接反映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水平。因此,一定时期公共治理本身是否和谐,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影响很大。
离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谈社会和谐,是不全面和不完整的。胡锦涛总书记讲到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等,实际上都是在强调政府管理本身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如果上面的分析能够成立的话,我们认为,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公共治理的和谐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原因很简单,因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最终都体现在公共治理是否和谐。而政府是凌驾在社会之上最具权威的公共机构,它代表的公平、正义是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无法替代的。政府有权制定法规和公共政策,可以作出制度安排,而这些法规、政策、制度安排是否得当,都会直接影响到公共治理的和谐;同样,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和谐与否,又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公共治理的和谐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决定其他和谐要素是否和谐最关键的因素。这同时意味着,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必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反过来看,中国社会目前出现的许多不和谐现象,说到底,多数都与公共治理的不和谐有关。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主要是由于公共治理的不和谐引起的。这些因素主要表现在发展的结构失衡、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偏颇以及制度安排的缺失等三个方面。
另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如何对待弱势群体问题。一般来说,个体差异是永远存在的,问题是弱势群体在整个公共政策的制定方面似乎越来越被边缘化,这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因为弱势群体不像强势群体能够凭借着他们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弱势群体在争取公共政策方面能力的下降,应该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一个十分重要原因。
推进电子政务,促进政府公共治理的和谐
既然公共治理本身的和谐对整个社会和谐有重要的影响,那么提高政府公共治理的和谐度,就会对和谐社会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而在提高公共治理水平,改善公共治理的方式方面,信息网络技术能够扮演重要的角色。
推进电子政务,之所以可以引起政府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首先在于它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因为在电子网络政府状态下,政府不仅要把能够公开的信息,在一定的信息通道上公开,让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个人能够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和各种相关的制度、规定等;而且这种公开本身就有一个接受社会和民众检验其是否合理的过程。
电子政务对公共治理方式的影响,还表现在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公共服务提供的手段,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如网络、电话、手机、信息亭,集成多种信息技术,为社会、公众、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便捷的服务,提高民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在这方面,全国许多地方都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实践,并构建起很多便捷的信息化公共服务系统,这些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不仅改善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手段和方式,而且在提高民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也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所有这些典型案例中,尤其以北京市东城区构建的社区医疗信息化服务系统,最具有代表性。
(作者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