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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寄宿制工程”资金

2006-1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茜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刘茜)近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寄宿制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遵守《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把“寄宿制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通知》重申,“寄宿制工程”专项资金要全部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特别强调,时近年关,各地要严守“关口”,坚决禁止挤占、挪用工程资金去公款旅游或出国,坚决杜绝贪污腐败及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审计内容。要进一步做好做细项目公示工作,将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特别是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要真正落实监督举报制度,对反映的情况与问题要及时整理、汇报和核查,确有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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