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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年棚户区改造28万人乔迁新居

2006-1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曾毅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曾毅)花两万元就住上了10万元的房子、省长给“阳光新居”回迁户发钥匙,2006年,吉林省近10万个家庭在棚户区改造中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大量的棚户区曾经是吉林省经济发展中的一

块“巨石”。据统计,全省仅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就有棚户区1500万平方米,居住着37万户、100多万人口。不仅居住环境差、房屋破损严重、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而且居住者多为下岗职工、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没有能力自己改造房屋。为此,吉林省从去年末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100万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

“棚改是民生工程,对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同样有着突出意义。为了让老百姓拆得出、搬得进、住得起,我们在工程中创新思维、竭尽全力。可以说,就建筑本身,这也是可圈可点的。”吉林省建设厅厅长柳青介绍道。

突破拆建难。在每个棚改工地,小区规划方案图、小区鸟瞰图、回迁楼单体效果图、回迁楼建筑平面图和回迁安置公示板都醒目地立着。这是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八公开”内容之一。同时公开的还有拆迁安置政策、项目审批程序、房屋评估结果、房屋产权认定情况、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验收情况和物业管理情况。在阳光拆迁的同时,法院系统还提前介入,与工程部门签定责任书,保证拆迁顺利合法地进行。

破解资金难。省政府在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下拨各地的同时争取了50亿元软贷款、8亿元短期贷款。有关部门进行了税费减免、政策让利。同时,各市州创造了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灵活有效的资金运作模式。长春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他们积极开展土地收储,盘活土地资源,收储量占全省一半以上。同时结合市场化运作,积极落实改造资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贷款60亿元。四平市在棚户区改造初期市场化运作模式受阻的情况下,果断改变思路,采取政府组织运作、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发挥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大力开展土地收储,收储量占改造量的80%以上,一举改变了不利局面。

解析“住得起”。如何让百姓搬进去后住得起?吉林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的前提下,为回迁居民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降低了居住成本。很多回迁小区采取了“自助式”物业管理,同时,一部分经营用房收入作为物业费的补充由居委会管理。

吉林省棚户区改造同时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带动了3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就业范围,预计将拉动全省GDP增长0.6个百分点。

10月25日,通化市棚户区――阳光新居仅用6个月时间在全省率先竣工,创下了当年率先拆迁、当年率先动工、当年率先竣工、当年率先回迁安置的纪录。目前,吉林省已经回迁安置被拆迁居民93323万户、28.63万人。“如果不是棚户区改造,我一辈子都住不上新楼房。”长春市二道区居民董淑英算了一笔账:她家原住房是20平方米,可以上靠到49平方米的长春市回迁房最低标准户型,增加的面积只按每平方米700元的建筑成本价补足,一套房只花了约两万元。而在长春,同面积的商品房最便宜也需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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