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县为宣传保护碛口古镇做了大量工作,如举办“中国・碛口保护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碛口国际研讨会”,请知名文物保护专家为碛口的保护和开发建设定位把脉;请专家学者编制碛口保护开发方案,寻找保护开发碛口的最佳点;聘请当地有威信、热爱文物、事业心强的农民为文物保护监督员,使古商号古店铺时刻处于文物主管部门的监控之下;规范濒危古店铺古民居抢救维修审批手续,使每一处古店铺古民居的维修都体现“修旧如旧”的修缮原则;无偿为部分有价值的濒危建筑物提供抢救性修缮补助,使一大批濒危古建筑得到保护和抢救。临县县委县政府认为,临县在碛口古镇保护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保护和开发的问题上确实存在着“重建设、轻保护”的错误倾向,表现在对景区开发操之过急,一些开发项目论证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就开工建设。临县县委县政府决定诚恳接受本报批评,依法保护好古镇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具体方案是:
一、尽快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论证、修订碛口古镇保护规划。同时对已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特别是本报和一些专家提到的“骆驼广场”和“四门洞”建筑物以及关公庙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需要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可以建设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后再开工建设。
二、大力加强古店铺古民居的抢救性保护。一是进一步完善现在已经铺开的碛口古建筑群文物濒危程度普查建档工作,并根据普查结果研究保护维修批次。二是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力保护珍贵文物,并探索出一套鼓励原住居民维修保护古店铺古建筑并能从旅游开发中相应受益的运行机制,进而为碛口古镇的保护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三是积极主动向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申报专项保护经费,增加保护投入。
三、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招商引资适度开发碛口的旅游资源。开发的原则是一切开发项目均以《文物保护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为最高准则。凡不符合上述法律条例的,再有效益的项目也坚决不立项上马。
四、严厉打击破坏文物和景区资源的非法行为。如坚决按照《文物保护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彻底取缔不合程序、不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专项打击在景区范围内私自采矿、采石、挖沙、砍伐树木等破坏景区地形地貌的非法行为等。
临县县委县政府在提出如上保护方案的同时,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碛口风景区文物保护与景点开发地方性法规。他们认为,该法规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碛口景区的管理主体和体制;碛口古建筑的维修方式和资金来源;碛口景点的投资经营和开发形式;碛口景区内新建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施工和监管;对碛口文物和自然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和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