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热情赞颂了中华民族悠久而丰富的历史文化,充分肯定了广大文艺工作者为推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作出的重要贡献,明确指
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人民社会生活中的最强音。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以专节的形式提出和论述了“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的要求,把和谐文化建设提升到了引人注目的高度。时隔一个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文代会的讲话中指出:“要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下,大力建设和谐文化,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并进一步明确指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建设和谐文化,是我们党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有效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而将此界定为“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则可以理解为党中央对广大文艺工作者寄予的深切厚望。深刻认识和领会,并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表现和实践这个主题,无疑是我国文艺工作者的庄严使命。
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不断推动着文艺活动的发展;而文艺活动的发展进一步激励着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这二者的交互促进,不断为文艺活动提供持续不绝的发展动力,并最终开创文学艺术的繁荣局面。建设和谐社会是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伟大事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期许,在这个壮阔的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一定会获得无比广阔的天地,并一定能够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文学艺术具有独特的优势。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在于,通过艺术作品、艺术形象的感染力和感召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影响社会成员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文代会讲话中用16个字作了十分精当的概括――“讴歌人民、昭示光明、凝聚力量、鼓舞人心”,这的的确确是文学艺术所独具的社会功能,毫不牵强地说,也是所有奉守道德良知、胸怀理想抱负的文学艺术家,在从事文艺创作实践时应自觉禀持的道义责任。
中国社会正处在向市场经济深刻转轨的历史进程之中,与之相伴的基本现实是,物质化的力量正以不可阻挡之势日益深入生活的根部。这一切给所有社会成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扰和挑战。较之于我们以往轻率地漠视和蔑视物质生活的那种愚顽状态,这无论如何都显示了一种进步。我们真诚地欢迎这种进步。然而,人的生活毕竟不是仅仅依靠物质内容便能加以涵盖的,在物质化的生活之外和之上,这个生物种类永远还需要一种非物质的力量来滋养它,支撑它,佑护它,提升它,这就是人类的精神需求永不枯竭的“生命学根源”。只要这种“生命学根源”尚未颠覆瓦解,人类就永远需要文学艺术、哲学、人文社会科学这些精神性的存在来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生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文艺活动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现实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类将自己“本质力量”的一部分,通过文学艺术的创造和欣赏展现和外化出来,文艺活动是人类为自己再造的一个“属人的存在”(出处同上),有了这个“属人的存在”,人类作为物种的生活才真正成为完整丰富的。一个崇尚丰富生命内涵的民族,其社会成员不容易被狂热的情绪左右,并且能够自觉保持对社会的关怀,对大自然的审美尊重,在经济建设中也更节制和更理性;一个具有丰富精神生活的民族,其社会成员在物质化力量甚嚣尘上之际,能够比较清醒冷静地葆有人格操守和道德自律,抵御低级趣味的侵蚀和困扰。
如果我们承认上述观点是成立的,那么,我们就不难承认,将“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作为“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绝不是强加于文学艺术的额外要求,而是现阶段我国文学艺术事业发展所理应依循的内在规定。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用体现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审美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审美能力,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凝聚全民族精神,引导社会积极向上的主要价值取向。文学艺术正是这种核心价值观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良好中介。文艺借助于真善美,借助于作品中凝聚着道德理想的艺术形象,感染人的心灵,净化人的灵魂,使人们获得内心的充实。核心价值观借助于文艺,将理性的规范变为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使抽象的道德准则、价值理想,获得了更易于人们理解和接受的美的品格,得到有效的传承和维系。同时,借助于文艺作品,还可以移风易俗,达成纯粹在社会道德、伦理体系内部有时难以完成的嬗变和升华,使社会的主流、正面的价值观不断发扬光大。
文学艺术不仅可以改善社会个体的精神空间,而且,作为民族精神的感性表达,它还代表着一个民族想象力和艺术创造力所达到的高度。伟大的文化创造体现着民族的文化尊严,在客观上,它是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说:“谁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谁就能够更好地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占据主动权的标志就体现为本民族的正面、核心的价值观在世界上拥有感召力和影响力,国家的主权、民族的尊严得到尊重和保障,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拥有相当的地位。我们相信,一个伟大民族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由她的优秀文学艺术家精心创作出来的文艺作品,理所当然地将融入人类文化的机体之中,并对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指出:“一切进步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都存在于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之中。……一切受人民欢迎、对人民有深刻影响的艺术作品,从本质上说,都必须既反映人民精神世界又引领人民精神生活,都必须在人民的伟大中获得艺术的伟大。……真情热爱人民、真正了解人民、真诚理解人民,才能创作出深受人民欢迎、对人民有深刻影响的优秀作品。”这段言简意赅的内容,不仅是在对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进行总结,同时,也是党中央对广大文艺工作者如何实践现阶段文化工作的主题,表达的殷切期望和提出的具体要求。肩负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的我国文艺工作者,一定要以更加辛勤的劳动,奉献更多更好的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作品,为推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加出色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