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北京市中级法院首设少年审判庭

2006-12-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梁捷)“设立少年审判庭,不仅是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集中在一个业务庭审理,有利于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各类案件的审判方式,努力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效益的最大化,更好地寓教于审,做好延伸工作。”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揭牌仪式在
此间举行。在会上,该院负责人作出上述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8月下发《关于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二中院是全国18家中级法院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之一。

该院少年审判庭由11人组成,分刑事、民事两个合议庭。受案范围为:被告人或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一、二审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探视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费纠纷等一、二审民事案件;在该院辖区的看守所、监狱等监管部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