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扎实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认真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库区移民和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要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认真落实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要妥善安排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保暖等问题。要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通知强调,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和药品。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有计划地组织精干文艺队伍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铁路、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查处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要大力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预防工作。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精神,坚决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一律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要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斗争,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