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一)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2.奥林匹克旗:白底,无边,中间是无色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
3.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Altius,Fort
4.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五环与另一独特成分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整体设计,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5.奥林匹克会歌:国际奥委会1958年在东京举行的第55次全会上通过的歌曲。
二、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二)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奥运,
Olympic,
Olympics,
Olympiad,
Olympic Games,
Olympique,
Olympiques,
Olympiade,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三、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三)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
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
四、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四)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
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2008年奥申委,
北京奥申委,
2008年奥申委,
奥申委,
Beijing 2008 Olympic Games Bid Committee,
BOBICO,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记,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五、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五)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奥运会组委会,
北京奥组委,
奥组委,
Beijing Organizing Committee for the Games of the XXIX Olympiad,
BOCOG,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
新北京,新奥运,
New Beijing,
Great Olympics;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
Green Olympics,Hi-Tech Olympics,People's Olympics;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3.“北京2008”包括:
北京2008,
Beijing2008,
北京二○○八,
北京二零零八,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4.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29届奥运会,
北京奥运会,
2008年奥运会,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本报记者王豫斯整理)